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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璟辙接过,相视一笑道:“多谢姬兄。” 不知是因这一笑,还是因这称呼,姬凌慌了神,手中茶杯不知觉间滑落,茶水洒了一身。 萧璟辙立即站起身,速速走过来,拿出锦帕为姬凌擦拭身上的茶水。 姬凌身体僵硬,端坐在木椅上一动不动。 “快去浅云居,为姬兄拿套替换的衣裳。”萧璟辙吩咐身边小厮道。 近些时日,姬凌夜夜留宿浅云居,为了方便,他在浅云居了放置了不少套衣裳。 茗香茶楼距浅云居甚近,不一会儿,小厮便回来了。 “十号雅间里无人,皇上可以去那里更衣。” 姬凌来到十号厢房,小厮把衣裳放在桌案上:“小的为您更衣。” “不用。” 小厮立即退到了门外,在那里守着。 姬凌温柔注视着手中的锦帕。 淡蓝色的丝绸上绣着白色的兰花,正如楚公子在外人面前展露出的那般。 君子如兰,空谷幽香,宁静致远,孤独清高,不落俗囿。 这是楚公子贴身使用的物品,需得好好保存。 约莫半刻钟后,姬凌换完衣裳回到一号雅间。 略有些潮湿的淡蓝色兰花锦帕被他藏在贴近胸口衣兜中,决口不提还给萧璟辙。 古代有种约定,女子送男子锦帕,便是心悦于他,男子若是收了锦帕,便要娶那女子。 萧璟辙了解此约定,但毫不在意。 毕竟这锦帕,是粉丝送给他的,他有好几万个。若是当真了,他岂不是要娶好几万个妻子? 最后应该会被累死在床上。 那绝对不行。 ………… 就这样,每日早晨和上午,姬凌上早朝,随后处理朝政。萧璟辙睡懒觉,然后教导手下舞蹈队练习舞蹈。 每日下午和晚上,姬凌风雨无阻地出宫来寻萧璟辙,他们一起在京城内游湖、听书、麻将、蹴鞠、投壶……偶尔去京外赛马、打猎,野炊…… 这期间,由于萧璟辙人气越来越高,不再需要通过频繁的演出吸粉,他把演出改成了十天一次。 可把姬凌感动坏了,他偷着乐了许多天。 楚公子愿意为了陪他玩乐,放下喜爱的事业,这些天没白费,他们之间的感情肯定达到了友人之上。 在不断的猜忌、试探和小动作中,一晃三个月过去了。 如果不是知悉剧情,萧璟辙一度以为他和姬凌是非常要好的知己好友。 距离剧情结束,他被姬凌处死还有十七个月。 城外护城军军营里的博弈陷入了僵局,这三个月他费尽心机,拉拢、挑拨、威胁等都手段皆用了,仍拉拢不了三位护城军副都尉。 一个职场失意,另一个职场就要得意。 经过这三个月的传播,楚公子的名声在整个北方地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许许多多外地之人慕名前来观看他演出。 这可把负责帮皇上抢票的小厮愁坏了,因为只要是楚公子演出的票,抢票时就是一场大战。 这些天,他为了抢票放下所有事务,又雇佣了几个身强力壮的保镖,才能抢到并且保护好皇上所要位置的票。 为了对得起粉丝们的热爱,萧璟辙一直在努力提升自己。除编舞练歌等专业技能外,他还偷偷苦练了射箭,甚至还在被人嘲笑、头脑发热的情况下报名了科举考试。 原因是他有一次和姬凌一同逛街时看见,几个书生嘲笑那些外来观看他演出的粉丝,说她们轻浮眼瞎,竟喜欢一个整天只知道搔首弄姿的乐人。 这能忍吗? 萧璟辙立即就站了出来,怒道:“乐人怎么了?楚公子可是堂堂朝廷五品官员,比你们这些只知道背后说人是非的长舌妇高尚多了。” 其中一位书生立即阴阳怪气地回道:“不就是靠出卖身体取悦太尉和皇上得到的五品官吗?还敢说出来炫耀?” “楚公子才华横溢,高风亮节,风度翩翩,绝不是这种人。”萧璟辙道。 那群书生一起七嘴八舌地回击他道:“楚公子做出过诗词歌赋吗?考取过功名吗?狗屁的才华横溢。” “现在全京城都流传着他与萧太尉和皇帝之间的爱恨纠缠,也就是你们这些盲目崇拜楚公子的脑残眼瞎之辈,才觉得楚公子高尚。” “楚公子那种烂到骨子里的人,竟有那么多人喜欢,当真是世风日下。” “依我看啊,她们只是馋楚公子的身体罢了。” “一群不知羞耻之人。” ………… 萧璟辙回一句,这群人便回他十几二十句。 不能就这么走了放过他们,但回骂过去会招惹更多谩骂。 命令侍卫打他们一顿会吸引路人过来围观,有可能暴露身份,堵塞交通,也不行。 萧璟辙站在原地,气得脸色通红。 啪的一声,姬凌甩手给了骂的最凶的书生一巴掌。 “伤风败俗,妄为读书人。”姬凌站在萧璟辙面前护住他道,“抱歉,我去买风筝,来晚了。” “你,你,岂有此理,竟当着我们这么多人的面敢打我李兄,同窗们一起上。” 这群人立即撒腿上前打姬凌。 但还没碰到姬凌,便被姬凌身边的一群便衣侍卫捉拿住了。 姬凌从衣袖中拿出象征身份的龙形玉佩,在他们面前嚣张地晃了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