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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而且凌苒还感觉到了隐隐的性感,不是来自于这个男人的身高相貌肌rou,而是因为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精神上的自控和坚韧,那种因为长期的自我压抑而独具的张力,如被重重衣服隐藏的坚实的rou体。那一种非常隐忍的,甚至是多少带着点清教徒似的自我残忍的、精神上和rou体上的双重禁欲,却反而让人感觉到那极度压抑下的汹涌的欲望和时刻可能爆发的攻击性,让凌苒情不自禁的想去挑逗他,撩拨他,引诱他,想去挑战这个男人自控力的极限。

    ☆、通往婚姻之路

    邵承志一贯守时,2点差五分的时候,到的咖啡店。凌苒的短信却过来了:承志,对不起,我要迟到一会,还没完全弄完。请你务必等我一会,我一定会值得你等待。

    邵承志不由的好奇,凌苒在弄什么,这么值得等待?

    结果一等等了将近半小时,凌苒终于匆匆赶到,一推开咖啡店的门,顿时整个咖啡店的人齐刷刷向门看齐。

    邵承志情不自禁的站了起来,目瞪口呆:凌苒那头浓密的齐腰长发烫成了翻滚的大波浪,而且吹得蓬松带卷,呈瀑布状披下,如云雾般笼罩了半身,脖子上耳朵上带着一套黄金镶钻翡翠首饰,左右耳坠各一颗盘钻小耳钉,脖子上一条细细的金项链下面挂着一颗椭圆形三圈盘钻大蛋面,碧绿青翠,刚刚垂在那道深沟之上。凌苒身穿一件黑色低胸短袖洋裙,领口处镶着v字型黑缎带,大面积暴露胸部,袖子在肩胛骨以下,就短短的的装饰性一段,白缎般的双肩完全裸露在外,裙长及膝,在腰部收紧,凸显性感身材,下面是修长优美的小腿,踩着一双足有7公分高的细跟鞋。

    邵承志说话都结巴了:“你,你........你眼睛怎么啦?”

    凌苒刚从美容院出来的脸艳丽无铸,精致无比,对邵承志魅惑一笑,眼睛跟翡翠互相辉映,令男人目眩:“绿色的美瞳。”

    邵承志长舒了一口气,抽出一张餐巾纸抹抹额头上的汗:“吓死我。”

    凌苒得意一笑,慢慢的在邵承志面前旋转了360度:“喜欢么?虽然不是很像你书桌上那个。”

    “嗯,可以,很不错。”邵承志搜刮枯肠,“气质优雅了点,不如那幅妖娆。”

    凌苒白了邵承志一眼:“她那衣服,能在马路上走么?”

    “那是,那是,毕竟是动漫嘛。”邵承志不擅长表达惊喜,只好点了两下头。

    如果这是叶翎,肯定会给一个非常夸张的反馈:要么乱夸一顿,要么胡贬一顿,总之,一定让凌苒过足瘾。邵承志的表现太过平淡,凌苒有点扫兴。

    邵承志立马感觉到了,但是他表达赞赏的最高阶“很不错”,已经用完了,别的词,比如“令我心动神摇,令我雄起,我现在就想要’,这种话,他想都不敢想,至于‘我知道你的心意,我很激动,我领你的情”,这种话,又说不出口。邵承志从小受的熏陶是:含蓄,感情要埋在心底,不能说出来。

    邵承志不知道咋办才好,喃喃说:“你坐,喝咖啡。你胳膊露着,会冷么?”邵承志挥手给凌苒叫咖啡。

    凌苒一屁股坐下,冷淡的回答:“还好。”

    邵承志急,想了半响,说:“这么打扮,好像还缺点东西。”

    凌苒一愣:“什么?”

    邵承志把自己随身的那个栗色真皮男士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方形包着金光闪烁的彩纸打着缎带的小礼盒来:“给你的。”

    凌苒瞟了邵承志一眼:这就是这小子说的,今天上午要办的事。

    天下没有女人不喜欢拆礼物,凌苒好奇的接了过来,打开一看:哦,一瓶joy——jean patou。金黄色的香油装在高贵典雅的仿水晶香水瓶里。

    凌苒忍不住笑:“这是世界上最贵的香水啊,据说一瓶要榨干10000朵茉莉,28打玫瑰。芬芳深远,衣服上沾一滴,一年后还余味缭绕。”其实joy——jean patou适合成熟女性,凌苒用这种浓郁型香水,还略年轻了点。但是凌苒现在有点知道了,邵承志的性格就是喜欢追求极致,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买则已一买最贵。  邵承志腼腆一笑:“一年后还有香味,这么神奇?嗯,我不懂的,我就跟售货小姐说,我要最贵最好的,她拿出几瓶来让我挑。我觉得这瓶子漂亮(凌苒晕,原来是因为瓶子),就买了。”

    凌苒打开瓶盖,抹了一点点在耳后颈动脉和两手腕动脉处,顿时方圆一米内花香汹涌,前味里玫瑰和月下香浓烈的气息甚至盖过了咖啡。

    邵承志又吃惊又得意:“喜欢么?”

    “嗯,可以,很不错。”凌苒挖苦邵承志,但是马上对他甜蜜一笑,拍他马屁:“太喜欢了,我一直想买不舍得买的。我今后天天用(那你就得继续给我买)。”

    邵承志笑,眼睛深处有什么在闪光。凌苒不敢多看,低头喝咖啡。

    两人沉默了几秒,忽然一起开口。

    凌苒:“我要给你看样东西。”

    邵承志:“我还有件事跟你说。”

    两人一愣,都没听明白对方在说啥,于是齐声说:“你先说。”

    两人一起笑,反复说:“你先说,你先说。好吧,我先说,我先说。”

    最后,邵承志说:“lady first。”

    凌苒笑:“我要给你看样东西。不是东西啦,是我的房子。我早晨已经把行李搬过来了——其实就我的衣服。从今天起,我住这里。”

    “哦,看房子,好的。我们这就去吧。”邵承志说,“早晨,李兆给我打电话。有老家那边的客人到北京来.......”

    温舒琴的二哥不管李兆怎么反对,还是飞了过来,还不是一个人飞过来的,他领导的两口子都跟他一起飞过来。这三个人千里迢迢打飞的过来,就为了给李兆送两瓶酒两条烟。原来他二哥这个领导现在已经不是县税务局局长了,已经升官到县府去当主管财政的主任了,副县级。李兆不过是北京市的副处级,级别上副县级,副处级是一样大,但人家主任在一个县里要管多少事啊,特意这么跑北京一趟,给你一个年龄比他儿子大不了多少岁的小秘书送烟送酒,哎......李兆没办法,只能隆重接待啦。这接待费么,理论上应该温舒琴二哥出,但是那个穷地方的破局,恐怕他报销很有困难,她二哥自己掏,帮帮忙好不好,就他那2000元一个月的工资,还要全家吃喝拉撒。李兆无奈,只能把邵承志拉上,再说了,多认识一个本县的大主任,多一条后路嘛,反正邵承志请这顿饭,没坏处。

    邵承志给凌苒解释了一遍:“我得给他买单去。你跟我一起去吧。他在市中心请客,我们得早点出发,免得堵车。”

    凌苒点了点头。李兆对邵承志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不言而喻,邵承志带自己去见李兆,对邵承志来说,只怕比见他父母还重要。

    两人匆匆买完单,凌苒领着邵承志出门。其实咖啡店就在凌苒住的小区对面,走到凌苒家楼下,不到五分钟。

    凌苒房子在10层,是凌苒还在读大学的时候买的,当时她还在跟特招生谈恋爱。凌苒爸妈搞不清楚女儿最后会不会嫁给这个英俊的男人,考虑到特招生不是北京人,先买一套给女儿预备着再说。因为是婚房,所以面积买得还可以,有115平,但是买得早,结构有点过时,厨房偏小,客厅餐厅没分开,只有一个阳台。

    凌苒带着邵承志一个个房间看过去:“我出国前就住在这里,当时就装修过的,装得比较简单。我走后,爸妈把这房子出租了,自然是弄得一塌糊涂。所以我一决定回国,爸妈就把房子收回,全部重新装过了。”凌苒父母一想到女儿28了,男朋友前后交了三个,一个来谈婚论嫁的都没有,心里那个烦啊,巴不得倒贴一套房子就能把她打包出门,所以这次房子装得相当不错,虽然格局没法改。

    凌苒给邵承志看主卧室和次卧室:“今后我睡主卧,你睡次卧,一人一个卫生间,晚上不许串门。违者扫地出门,不管是半夜还是凌晨。”

    邵承志好笑:“我哪敢。”

    凌苒看看邵承志:这小子看上去还真不敢,那咋办?我怎么勾引他才好?洗完澡裹着浴巾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然后,一不小心,浴巾掉地上......

    第三间房间目前的功能是书房,屋子不算小,有十平以上,但是只放了一套电脑桌椅,一个书架。凌苒解释道:“这间如果有孩子的话,可以改成婴儿房,所以现在没放什么家具。我们两个人,都要用书房,电脑桌不够,我得再买套回来。”

    “不用吧,两个人在同一个房间里办公,会互相影响。”邵承志说,“我用餐桌好了。”

    餐桌是六人座的实木桌椅,比较宽敞,邵承志觉得用起来更方便。

    凌苒刚想反对,邵承志已经一面思考一面说:“但是我们得再买个档案柜,文件归档太重要了,我现在在出租房里就非常不方便。另外,我们得买两台好点的打印机,一台激光的,打文件,一台喷墨的,打彩打,喷墨的得买混合型的,必须有传真、扫描和复印功能。这样加班就方便多了。装宽带了么?”

    “应该装了。”

    邵承志看了看,没有路由器:“明天把我用的那个router带过来。笔记本也放你这,不再背来背去了。”

    邵承志开始考虑买什么档案柜,打印机,放在哪里合适,两个人都可以使用,而且不互相影响。邵承志在房子里比来比去,最后决定,再买套组合式电脑桌,带档案柜的,放书房里给凌苒用。把书房里这套小电脑桌移到客厅里去,自己用,激光打印机放书房里,因为凌苒要打印的文件多,而喷墨的放客厅,因为邵承志乱七八糟的功能应用频繁。

    “这些事你不用管了,我明天就去订货,让他们送货上门。”邵承志说,一点没注意到,这是凌苒的房子,而两人认识才第三天。

    凌苒微笑了,邵承志表现得有多少点愣,但是凌苒一点都不反感,反而有点感动。她看出来了,邵承志真是一个实心眼的男人,因为知道绿卡随时会下来,潜意识里已经在安排两人婚后的生活,如果他不是真心诚意的打算娶她,以邵承志那种因为怕湿鞋,不从河边走的性格,连这幢楼都不会上来。

    凌苒心里有个声音在说:我要结婚了,很快很快,但是,但是......我真的决定嫁给他了么。

    凌苒转过头去,看着窗外,不远处有一处平顶的建筑群,是一处体育馆,里面有游泳池,有球类馆,有健身房.......

    叶翎到凌苒房子来的次数不多,基本上都是凌苒去他那里,但是每次来,都会一住几天,给凌苒尝够两人居家过日子的温馨甜蜜。所以凌苒回国后,还没到这房子来过,生怕承受不住那一场触目惊心。但是今天早晨,走进这房子,凌苒发现,自己并没有像以为的那样痛彻心肺,相反,貌似丝毫没有感觉啊,难道,是因为,房子重新装修过,抹去了往昔的一切痕迹

    凌苒忽然意识到,原来在自己心底,遗忘程序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开始,曾经那么热爱过深爱过的人,曾经以为想忘也忘不掉的人,在时光的沙漏中,其实已经渐行渐远,消失如云蔼,不久的将来,她就会跟邵承志同处在一个屋檐下,一起烛光晚餐,一起柔情缠绵,一起手拉着手在小区走过,一起去游泳馆游泳,一起打网球。所有跟叶翎做过的事,都会跟邵承志重做,而且会同样的感觉到快乐幸福。到那个时候,叶翎,还有往事种种,还会再想起来么?即使偶然会,也是轻付一笑中。

    凌苒忽然感觉到一阵悲凉:叶翎,难道你就这么被我抛弃了?我抛家去国,飘零天涯,就是不想让生活的失望磨损我对你的爱,就是想把我对你的爱冰封成永恒,但是,这世界原来无所谓爱的永恒,而且,我现在居然能接受这样的不永恒......

    邵承志说过,替代文件比删除文件更有效。这混账王八蛋。

    宫崎骏说:不管你曾经被伤害得多深,总会有一个人的出现,让你原谅之前生活对你所有的刁难。

    ☆、宝马车

    两人琢磨完房子了,回到厨房,因为没有纯净水,凌苒用电茶壶接了点自来水烧:“今晚上,从酒店回来,你先把我送回这里,然后车你开走,这样你明天就可以把笔记本,文件啥的都带过来。”

    邵承志苦笑一下:“老乡见面,可能不喝酒么?明天我把东西整好,打的过来。”

    “那还是我来接你吧。万一有什么资料落出租车上,就麻烦了。”凌苒说。

    邵承志倒想起一件事来了:“对了,凌苒,给你看样东西。”邵承志回到客厅,拿起自己的手提包,取出一个小密封袋,里面是几张折叠在一起的纸来。

    凌苒的眼珠子都圆了,原来这是一份购车协议,宝马x5,2.0升的发动机,但是配了一堆车顶杠尾翼踏板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邵承志认为给女孩开,尤其在北京,马力大并无必要,反正无论是宝马还是三轮脚踏车,车速都是一样慢。但是各种配套设备是用来增加美观,享受人生的,所以必须都配齐),总价将近60万,已经预付定金了。

    “你买了辆宝马x5?”凌苒搞不清楚是自己眼睛有问题,还是邵承志脑子有问题。

    “嗯,给你开,你那辆我开。”

    凌苒眼冒金星:“你哪来的钱?”

    “首付20万,剩下的两年付清。”邵承志一笑;“每月供完后,我还剩一万多一个月。我又没啥开销,一万一月都用不完。”

    “那如果你两年后回美国,这车咋办?”开两年,卖掉,折旧太不上算了。

    “给你爸妈开啊。”邵承志早就想好了。

    凌苒吐血,如果两人真结婚了,两年后自己跟他回美国,那父母两人就得开4辆车,如果两人最终没结婚,好吧,没结婚倒不用去关心车咋办了。

    邵承志看看手机上的时间:“该出发了,路上可能会堵车。”

    最初的购车协议上填的是邵承志的名字,但是一个月后提车的时候,邵承志直接把车写在了凌苒名下,原因也是:今后可以给你爸妈开,方便。

    凌苒不得不承认,邵承志的大手笔一下子就压倒了她,征服了她,让她无法不下定决心嫁给他——一个男人用他三年的全部积蓄向她求婚,她怎能不感动。

    凌苒曾经笑着对邵承志说:“你用一辆宝马车就把我骗到手了,我太便宜了。”

    邵承志却不这么认为:“我干嘛要用60万来骗你,你哪里值那么多钱。”

    邵承志认为自己买这辆车,只是因为凌苒把自己车给他开了——“美人赠我金琅玕!何以报之双玉盘”,一个男人怎么能在女孩面前丢脸,当然也得买一辆给她开,而且必须是比她那辆好才行。

    凌苒认为邵承志买这辆车的目的只是为了讨自己的欢心,而且是在他经济那么窘迫的情况下,头脑发热,一掷60万金,非常愚蠢,但是非常有效的骗妻伎俩:“其实你这是在透支婚后两年的收入,把自己钱花完了,就靠我养活。而且你婚后收入本来就是我的,你用我的钱给我买东西,还让我感动得一塌糊涂,靠,这么无本万利,这么阴险狡诈,这么居心叵测。”

    邵承志却坚持认为,自己完全有能力买一辆宝马车,既不是付不起首付,也不是付不起月供,付完后,每月还剩一万多,对生活压根没影响嘛,何来把钱花完靠老婆养一说。至于骗妻,邵承志说:凌苒你还需要骗么,我手里有胡萝卜,你就主动缠上来了,想甩都甩不掉。

    “你为了绿卡就会跟我结婚,我何必再多花一分钱成本。我是相信我们会过一辈子我才买的这辆车,否则我傻啊,如果有一天老婆不是我的了,岂不是车也不是我的了。”邵承志说。

    多年之后,凌苒和邵承志都能理智面对所有往事时,两人都承认:邵承志在那个时候,其实并没有这样的经济能力买这样的奢侈品,买这辆车是完全错误的一时冲动,而且还引发了一系列的后果,确实是件十足的蠢事。

    但是凌苒说:虽然是件蠢得不能再蠢的蠢事,虽然是件错得到底的错事,我依然深深感动,而且每一次回忆,每一次都感动。因为这是一个本性非常理智的男人,为了我,做出的一件非常不理智的事情;是一个成熟谨慎的男人,为了我,做出的一件极端幼稚鲁莽的事情。有这么一个男人,性格冷静,坚忍自控,经济窘迫,压力重重,忽然做了一件跟他正常性格完全相反的事情,不惜倾家荡产,不惜两年的负债,也没有什么非这么做不可的理由,购买了一件他毫无必要购买的奢侈品,只为证明他爱我,他这种忽然迸发的癫狂,怎么可能不打动我的心。我无法不感动,也永远不会忘记,我曾经被这样一个男人那么不顾一切的爱过。邵承志一生都不擅长表达感情,还经常性的表达方向性错误,但是那一霎那,他给我一个女人最大的辉煌。

    凌苒回顾自己人生时,还有另一种感触:“男人们自己可能不知道,男人跟男人其实是多么的不同。有些极品的男人,比如叶翎,比如邵承志,他们总是能给你最强的刺激,他们不经意的一个眼神,一个举止,甚至一句浅描淡写的话,总能让你心头一暖,心头一痛,心头一酸,心头一甜,心头一震,让你回味无穷;他们刻意为你做的事,总能直击你心,是快乐也好,是痛苦也罢,总能让你的心以他们想要让你达到的方式和程度震撼,无论是快乐是悲伤,是幸福是痛苦,总能让体会到那份极致的情感,强烈的悲欢,让你终身铭记。无法忘怀。除了偶然迸发的激情外,他们还能很细腻,能持久的为你做同一件琐事,他们有特别敏感的触觉,呵护你的每一日,在无知无觉中,让你如温水煮青蛙一般死在这样的体贴下而不自觉,只到某一天,剧终人去,你才明白,你损失的是什么。”

    “但是有些男人,明明也是很优质的,比如特招生,齐骏逸,白哥哥,他们其实也是真心的在对你好,愿意为你付出很多,但是他们的付出却从没有收到过跟他们的努力能成正比的效果,他们无论怎么做,总给人一种隔靴搔痒的感觉,而且还挠的根本不是地方。如果你给的都并不是我想要的东西,那么你的付出又怎么可能让我感动。跟他们在一起,你感觉到的是自己心的慵懒,触觉的麻痹,反应的迟钝,他们能给女人快乐,但是那快乐没有怒放的笑颜,他们能给女人幸福,但是那幸福不能震撼心灵,他们能造成一定的悲伤痛苦,但是那悲欢起不了多大的波澜。他们也能为你长时间的做一件事,特招生为我留在了北京工作,齐骏逸十年心甘情愿见缝插针的给我当备胎,白哥哥不遗余力的在床上取悦于我,但是他们做事,总是那么粗枝大叶,那么有心没肺,那么敷衍塞责,他们总是无法捕捉到女人细微的需要,就好像汤里少掉的那一点点调味品,就怎么也刺激不到你味蕾的极致。”

    凌苒多少有点困惑的问:“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是因为有些男人天生比别人更敏锐,还是他们比别人更强悍,能将自己的意志凌驾于他人之上?我只知道,体验过那种极品男人后,真的无法去跟那些平庸的好男人一起生活,因为他们那粗制滥造的对你好实在无法满足你那已经敏感了需求。那些极品男人就像是毒品,你尝过后,就再也戒不掉。”

    李兆是在王府井这的南京饭店订的包厢。邵承志堵了一路过去,到酒店门口时,已经6点多了,暮色四合。

    邵承志把车钥匙扔给门童,一面给李兆打电话,一面带着凌苒往里走。

    凌苒心里想着包厢你的人该饿晕了,忍不住小声嘀咕:“还不如坐地铁来呢。”

    邵承志一面合上手机一面说:“那不行,你穿这衣服怎么挤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