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醒来后我有八条尾巴在线阅读 - 第71页

第71页

    推开酒吧门,叶老板正咸鱼似的趴在桌上打瞌睡,见到楼连招了招手,打着哈欠说道:“来找橘花?他不在啊……这小混蛋逃班了。”

    “我就是来替他的。”

    见周围还有好几个员工在工作,楼连只好把放尾巴出来的想法扼杀,有些惋惜地揉了揉衣摆。他走到叶老板那张桌前,解开口罩,弯腰问道,“我该做什么?”

    叶老板挑了半边眉:“你来替他?”

    楼连点头:“对。”

    昨夜最终他还是摇响了许愿铃铛,橘花在帮助他解决了“分.身”问题的同时,也提出了要顶班的要求。

    闲着没事也是没事,楼连就答应了,他还挺喜欢这个清吧的。

    叶烨抬起头,从上往下打量过身前的楼连,目光就像是打量rou铺上的猪rou,不久便重新趴回去,懒懒说道:“谁允许的,我允许了吗?”

    楼连:“……没有。”

    叶烨改为了瘫着,摇头:“你这样子的,比较适合放在晚上,放在白天我都有罪恶感。”

    楼连不解:“什么罪恶感?”

    “逼迫未成年刷洗扫拖,那不是劳役童工?而且你还化妆烫头,会让我产生一种拯救失足少年的冲动。”

    “……”

    楼连翻了个白眼,狗屁的化妆烫头,根本不存在的,长成那样又不是他自己能选的,这没办法解释,因为他本来就是一只小猫咪啊。

    为了更接近于一个“普通的人”,楼连已经非常努力地在折腾自己,脸上四条妖纹全“浓缩”成了眼下两枚类似于痣的点,这花费了他好多妖力,再把头发弄成一样均匀的深灰色,甚至不忘戴上跟头发一样颜色的美瞳。

    就连衣服穿的都是长袖高领,防止一时疏忽,露出了什么人类不该有的东西。

    而且他脸型小,虽然不至于娃娃脸,但天生就显得年纪小,上辈子高考完的假期跟那谁出去玩的时候,还总有人对自己到底成年与否产生疑问。

    这辈子化了形,底子还是同一个,总不能换张面孔吧。

    楼连干脆也坐了下来,跟着葛优瘫,问道:“那为什么适合放在晚上?”

    “你也不看看这什么地儿,酒吧啊,晚上灯光一暗,谁还不喜欢装纯显小的妖艳贱货呢,”叶老板吹口哨,“不提用处,当个花瓶摆着都好看啊。”

    楼连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脸凑过去:“我妖艳贱货?”

    “啊——!”一双透彻的绿眼睛忽然近在咫尺,在与灯照形成一定角度时反出圆盘状白光,瞳孔很小,浓缩成两个点,下面是一次性口罩专有的淡蓝。叶烨吓了一跳,差点蹿上沙发。

    回过神时他目光警惕起来:“你想干嘛?我先警告你啊,可不许这样吓唬客人,也不许勾引我。”

    勾引??

    扔了美瞳、试图吓人的楼连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只见叶烨却目露痴迷,一只手放在胸口:“如果不是一直能跟妖怪打交道,谁愿意当道士呢?啊,诸君,我爱毛茸茸的妖精,尾巴又毛又长的最好。”

    楼连瞬间向旁平移三米。

    “行了,”叶老板瞬间变回咸鱼,斜睨他一眼,“对你这种没兴趣。喏,看到那个人没?问他要抹布,滚去擦桌子。”

    那是个正在缓慢擦桌子的年轻人,染了一头偏金毛,楼连领命,马上起身飘走:“嗻。”

    一个充实的下午很快就度过了,楼连手脚的麻利程度让“同事”们都颇感惊讶。

    他就像只勤劳的小蜜蜂,以平均三比一的速度,跟那个金毛小哥一起擦完了所有的酒桌和前台。

    叶老板表示擦完他就可以走了,自己去了工作人员内间。楼连把抹布放回去,洗手。

    金毛小哥看起来挺高兴的,一起洗完了手,这次他递来了一瓶矿泉水,搭讪道:“兄弟,新来的?我是阿银,你好啊。”

    楼连道谢,却没拧那瓶水,他带着口罩不太方便喝。

    楼连回答道:“来替橘……小橘顶班的。”这会儿他有些不太好意思在生人面前提那名字了。

    自称阿银的金毛小哥皱起了眉头:“小局?什么小局?谁?”

    “橘……”

    楼连灵机一动:“橘色头发的那个!”

    “嗯?”这厢楼连自以为找到了能形容的特征物而暗夸自己,谁知阿银的下一句却是满满疑惑的:“橘头发?好像没这号人啊。”

    “啊?”

    “那种颜色应该挺显眼的吧,这里不算你的话,貌似只有我染了头发?”

    楼连懵得都顾不上为这个胡来的名字羞耻,“怎么会没有,他叫橘花,高高瘦瘦长得很可爱喜欢用鼻孔看人的橘花啊。”

    “菊——哈?!”阿银揉了揉头发,忍不住哈哈笑道,“不瞒你说其实我是兼职,可能来得晚,完全不知道这号人呢,不过他的名字真……挺好玩哈哈哈。”

    “……”面前这人疑惑憋笑的神情不似作伪,联想到橘花当时有些奇怪的语气,楼连眯了眯眼睛,把人拉到一边,语气轻松随意地试探,“是橘色的橘。你来兼职多少天了呀?”

    “一周吧。”

    “待遇怎么样?”

    “待遇……”

    那金毛大概把楼连当做打工的同道中人了,立马热心地把自己的感受全部说了出来。

    他说得很快,楼连勉强了解到,这是个大专未毕业生,放了假,闲着无聊出来“体验社会”,觉得在酒吧打工比较酷,就兴冲冲来了——无奈家庭原因上不了夜班,最终只好选择在白天擦桌子洗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