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
小伙子要是死了,庄敏下半生估计会过的很艰难。 索玛蹙眉道:“他是在哪个位置失踪的?” 庄敏摇头道:“我也不清楚,最后一次见他是在楼兰古城的残垣土丘上。” 索玛轻哼了一声,说道:“那他肯定是进入沙漠了。” 走下残垣土丘,便是一望无际的沙漠,走出三里路必须要返回,如果不原路返回,一旦风沙骤起,想要分辨方向那是极难极难。 庄敏脸上浮现出一丝绝望,黄昏时分进入沙漠,而今已过去了几个小时,先不说沙漠中的危险,单单是酷寒的天气也足以将那个年轻人冻毙。 索玛说道:“嗯,我进去找找看,但不保证能找到他,奇怪了,莫非是那股气息又出来作怪了?” 索玛的声音虽小,但此刻四周鸦雀无声,众人也是听得真切,从大巫嘴里说出来的话,十有**是真的,听到是什么秽物作怪,众人无一不是脸色大变。 “大大巫您说有什么气息作怪?”一名游客壮着胆子颤声问道。 索玛点点头,道:“嗯,若不然怎么会老有人诡异的死亡,甚至还有飞机是在沙漠上空失灵失事,我觉得这片沙漠肯定有什么东西在作怪。” 1949年,从重庆飞往迪化(乌鲁木齐)的一架飞机,在鄯善县上空失踪。1958年却在罗布泊东部发现了它,机上人员全部死亡,令人不解的是,飞机本来是西北方向飞行,为什么突然改变航线飞向正南,还在罗布泊失事? 诸如此类汽车或者飞机失踪的消息在罗布泊并不陌生。 索玛觉得,肯定有什么东西在吸引别人过去,一切一切的谜题答案,都在沙漠中。 牛皓凌和高涛在后面听的亲切,他俩交换了一个眼神,心中都是大喜过望,那股吸引人的气息,说不定就是煞气,煞气本就控制别人的思维而让人产生千奇百怪的幻想,譬如煞气进入飞机驾驶员的脑海里,驾驶员会觉得正南是西北,会觉得沙漠是飞机降落场,这些都不是不可能的。 那个叫唐飞的小子,说不定碰触了什么含有煞气的物件,倒是煞气入脑,继而觉得沙漠里面才是旅游团的集合地,这才傻不来噔的冲了进去,以至于一去不复返。 庄敏哆哆嗦嗦的从包里取出二千多块钱,一边往索玛手里塞一边说道:“大巫,求求您出手救救他吧。” 一些游客纷纷应和,有些游客开始打开包取钱,如果一道来的驴友真死在了沙漠中,他们事后一旦想起那个人的音容相貌,肯定会觉得毛骨悚然,还是花点钱买个心安,省的那个小伙子阴魂不散进入他们的梦里。 听完索玛的话,他们也觉得这里充满着邪性,一个个决定天亮便离开这里,这辈子也不想过来了。 索玛倒也没客气,她将钱收进衣兜里,说道:“我需要几个帮手,万一他昏迷了,我一个人可抬不动。” “我去,我去。”庄敏第一个开口。 可是其他的人,包括维族人在内,都没人开口应声,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奉献生命,他们可没有这种觉悟。 庄敏用一双期盼的眼神望着四周的人,希望有人能出来搭把手。 “我也去吧。”牛皓凌笑了笑,站出来说道:“与人方便自己方便,都是从内地过来的,能帮点忙就帮点忙吧。” 庄敏感激的冲牛皓凌点点头,未等说句感激的话,段鹏和高涛也说道:“我们也过去。” 木桑在后面看到这一幕,心里暗笑道:真会大蛇随棍。 他可是清楚牛皓凌等人的目的,无非就是请求索玛当导游,进入沙漠探险,现在倒好,倒是成了他们帮助索玛进入沙漠了。 一点费用没花,目的倒是达到了。 索玛冲着三人微微躬身,笑颜如花道:“多谢三位客人仗义相助。” 此时的索玛,已经没了先前那副蹦蹦跳的女孩气息,身上多了一股悲天悯人的独特气质。 救人如救火,曾经进入过沙漠的段鹏很快将准备好了东西,全数堆放在沙撬上,木桑开车将五人送到了残垣土丘旁,目送着五人进入了沙漠。 此行他们拿了三个军用手电,充足的锂电池,可以让手电保持三天三夜的电量。 夜晚进入沙漠除了会迷失方向以外,还需要防范野兽的攻击,一到夜晚,沙漠豺狼、豹子都会成为凶残的猎食者,掠夺着沙漠上的一切活物。 五人小队有秩序的走在沙面上,由于是深夜,沙漠的气候温度极低,因为温度的关系,沙子稍微变得有点硬实,倒是方便了他们行走。 段鹏走在队伍最前面,手电筒不时照向四周,索玛和庄敏呆在队伍中间,牛皓凌守护在其后,而高涛,则是拉着沙撬走在队伍最后面。 一路走,索玛的手指一路没停过的掐着各种指印,不时会说出‘左拐’‘直走’‘右拐’的话语,不带一丝的犹豫。 队伍断断续续的走了半个多时辰,庄敏有点害怕的说道:“他——他会深入进沙漠这么远吗?” 索玛没回答,段鹏倒是回答道:“这个难说,当一个人迷失了方向以后,求生的**会驱使着他们一路往前走,现在说不定他已经走了几个小时了。” 高涛笑道:“你们谁知道他生辰八字?或者他摸过的东西,我给他算上一卦,看看那小子还活着不。” “能算出来?”高涛这一奇妙的能力让索玛颇为惊讶。 庄敏先是摇了摇头,接着脸颊一红,有点害羞的说道:“他他摸过我的屁股这算不算?” 高涛连连点头:“算,太算了,不过你确认后面没人摸过你的屁股?” 庄敏白了高涛一眼,红着脸摇了摇头,暗道:其他男人都是直接上了,只有处男才会只摸我屁股。 导游这个职业,本身比坐台小姐好不了多少,庄敏本就不是什么洁身自好的女人,这些年为了多拉旅游团,她不知和多少男人上过床了,毕竟只有服务做好了,人家下次才会继续找你带团。 这支旅游团的十九个男人,有一半都尝过了庄敏的味道。 高涛一脸严肃的凑到庄敏的屁股边,说道:“你不要动。” 庄敏有点害羞的点点头,轻嗯了一声。 高涛摸了两把试了试手感,这才收敛心神,使用了养魂以后学会的第一个法门——占卜。 高涛控制着体内的元气,果然在庄敏的裤子上感受到一道陌生的气息,他试着将元气慢慢透过庄敏的裤子,结果感觉出了不下十道陌生人的气息。 高涛瞠目结舌的收回元气,心中暗道:“这女人这能干。” 他直起身子,根据刚才感受到的气息掐算起来。 他刚掌握了这么一个法门,第一次使用难免有点费时费力,站在原地十多分钟,憋出满头大汗后,他才睁开眼说道:“他还活着。” 还活着?一个人进入沙漠,走了几个小时还活着?莫非沙漠上的野兽都出去聚餐了? 庄敏眼中充满着喜色,一把抱住了高涛,追问道:“他真的没事吗?” 感受到庄敏胸前的波涛汹涌,高涛感觉自己快有点把持不住了。 ☆、第三百三十二章 哈米什家族 “他肯定活着。”高涛很相信隐宗门的法术,因为在刚才施展占卜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了那个气息的主人澎湃的生机,这说明对方不光没死,而且还活的很滋润。 索玛轻声说道:“我们加快脚步吧。” 沙漠上的温度越来越低,牛皓凌摩挲着双手,说道:“这是什么鬼天气,这么冷,也怪不得沙漠上没有植被了。” “嗷呜~~~” 不远处,一阵阵此起彼伏的狼嚎声响起,沙漠上的狼群,比草原狼群更为凶残,最恶劣的环境,给予了它们坚硬的骨骼,强壮的躯体以及狂暴的性情。 沙狼是沙漠中最恐怖的存在。 听到狼嚎声,索玛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段鹏立即关掉了手电筒。 众人随着索玛的手势,慢慢蹲下身来。 在月光的照耀下,整片沙漠映射出黄金色的淡淡光芒,在远处的沙漠上,可以隐约看到几只灵敏的身影一闪而过。 牛皓凌等人全都屏息而坐,哪怕身为化劲高手的牛皓凌,也不想在这里遭遇到沙狼,沙狼的数量少则数十,多则数百,一旦招惹到狼群,他们很难有脱身的机会。 牛皓凌低声喃喃道:“咱们这么蹲着有用吗?” 段鹏小声说道:“沙狼在晚上视线很弱,只要我们不弄动静,一般不会有事。” “那就好。”牛皓凌和高涛暗松一口气。 就在牛皓凌和高涛松懈的刹那,远处突然传来一个男子的大声呼喊声。 这一声喊恍若平地响起一个炸雷,吓得众人浑身一个激灵。 “是不是那小子?”牛皓凌精神一震。 庄敏摇头道:“不是,这个声音听上去很有劲,不像是唐飞的声音。” “是个高手。”段鹏很快找到了声音的来源处。 只见数百米的一块沙丘上,一名男子一手持枪一手持刀,正与数十只沙狼厮杀在一块,每当沙狼扑上前去,要么挨上一颗子弹,要么挨上一刀。 不管挨上哪个,它们都摆脱不了死亡的下场。 那人一路厮杀,一路向着牛皓凌等人所在的位置走了过来。他一边走,一边用不太标准的汉语大喊道:“我来自中东,是一位矿产商人,恳求那边的朋友施加援手。” 牛皓凌暗道:“不好,那家伙之前好像是看到了我们的手电筒光芒,他是迎着灯光过来的,不想先遭遇了狼群。” “我们救不救他?”高涛看向了牛皓凌。 “救个屁,这年头哪有功夫这么高的商人。”牛皓凌没好气的嘟囔了一声,远处那个人不论是枪法还是刀法,均能迈入一流的行列,牛皓凌可不相信他口中的话。 最大的原因,是那个男人刚才施展的刀法,有点类似克丽丝的刀法,克丽丝是什么人?王者joker麾下的杀手! 眼前这个男子,有三成的可能是joker麾下的杀手,就算这个男子不是杀手,牛皓凌也没想过出手救他,开玩笑,自己这边还有两名手无寸铁的女人呢,岂可能为了一个陌生人轻易涉险。 索玛微微蹙眉道:“他快坚持不住了,我们还是帮他一下吧。” “好,我来!”段鹏这家伙完全是言听计从,索玛的话音未落,他已经利索的拿起狙击枪,啪啪两枪,解决掉了两条沙狼。 枪声和同伴的性命,令不少沙狼转移了矛头,凶狠的目光紧紧盯着牛皓凌等人所在的位置,迅速朝这边冲了过来。 那名男子一看自己身边的压力减轻,心里也是大喜过望,他丢掉早就没了子弹的手枪,双手握刀,将刀法施展到了极致,只见一道道光影掠过,一条条沙狼的尸体乱飞,竟然被他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 “你们真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哪!”牛皓凌没好气的哼了一声,身体一个前趋,施展了铁块的双手嗖的一下刺去,只听噗噗两声,他的掌刀直接刺入了两条沙狼的血盆大口中,将扑过来的两条沙狼瞬间击毙。 “砂舞!”牛皓凌刚打算冲向狼群,只听耳边传来索玛轻咛的吟唱,转瞬间,一股大风吹过,无数沙子像是长了眼睛般覆盖向狼群。 “嗷呜——”望着铺天盖地的风沙,悍不畏死的狼群一哄而散,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它们产生不了丝毫的反抗之心。 牛皓凌回转过身,目瞪口呆的望着索玛,喃喃道:“靠——靠——这——刚才我在做梦吗?” 人为的力量可以控制沙子和风?这是人的力量吗? “哈哈,塔格见过尊贵的沙漠之女。”那男子眼看着狼群溃逃完毕后,这才整理一下衣服,像是绅士一般的走到索玛面前,轻声笑道:“早在中东时,便久闻沙漠之女的大名,却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真是万分荣幸。” 这男子大概有一米八左右,长得非常消瘦,他皮肤有点小麦色,身穿一件晚礼服,嘴上的两撇小胡子微微上翘,显得气质非凡。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那身晚礼服被沙狼撕咬的破破烂烂,特别是那条裤子,此时已经成了华夏的旗袍。 这个人身上有一种纯正的贵族气质,贵族气质不是说受到了两年贵族教育,也不是说像什么大时代小时代中那群有两个钱就挥霍浪费倡导奢华消费的浪男浪女,真正的贵族气质,来源于血脉之中,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气,和地位和金钱和所有的外物都无关。 这个男子便是这样,哪怕他穿上一身破破烂烂的乞丐服,他的一举一动仍旧像是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