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名胜以及外快!
走出后勤部的大门,此时隋宇的背包中已经装入了价值二十万混沌金币的物资。 不得不承认,年轻子爵的担保信还是非常有效果的。 当隋宇出具了布里斯跟年轻子爵的推荐信,后勤部的官员们仅仅只是稍微给隋宇进行了一下简单的登记就非常放心的给隋宇派发了任务。 而且还一口气直接将价值二十万的物资托付给了隋宇并希望他尽快送到沧澜城附近一座负责清剿魔兽的据点。 好吧,从对方那孤注一掷的举动上,其实隋宇也察觉到目前的情况貌似非常不妙。 同时沧澜帝国各方面的人手似乎也非常紧缺,以至于这帮后勤部的官员在隋宇找上门后竟然如此轻易的选择相信,甚至连试探性的任务都直接跳过,直接对隋宇委以重任! 不过,这样正好! 时间就是经验!时间就是等级! 隋宇此时也非常担心沧澜帝国明天就国破家亡,然后整个副本就直接主线任务失败,所以他此时巴不得对方上来就托付重任,这样正好可以大幅度加快他升级的效率! 不像一次只有十几二十几混沌金币的外卖,就算一口气接满一圈的任务,一兜的外卖也不过只有百十枚混沌金币,这二十万混沌金币的物资往背包空间中一踹,隋宇感觉经验值那是蹭蹭的涨! 甚至刚刚走出后勤部的大门,隋宇的送货人等级就提升到了7级! “这升级速度!帅呆啦!” 隋宇感叹一句后立刻向着那家饭店走去。 虽然已经跟店老板办理了离职手续,不过因为对方哭着喊着希望将利姆露继续留在店里,所以此时隋宇在离开前只好稍微绕路去跟利姆露告别。 其实利姆露是知道自己去后勤部接任务的,不过由于在后勤部感受到了非常紧张的气氛,隋宇担心自己这一趟出去,一旦路上发生点意外,搞不好晚上都回不来,所以隋宇打算还是再去跟利姆露打声招呼比较好。 利姆露现在灵智越来越接近小孩子的程度,同时也是最粘人的时候,所以隋宇非常担心利姆露会因为自己晚归而伤心。 很快,隋宇就来到了那家饭点,而此时,饭店外赫然已经排起了长龙。 一大群各行各业的沧澜帝国居民竟然为了到此就餐不惜在外面排队? 而现在还不到中午! 之前隋宇送外卖的时候都是走后门的,很少来前门所以还没有注意到。 现在这么一看,他终于明白店长为什么哭着喊着要求利姆露留在这里继续那个吃货的工作了。 感情这才一个星期,“吃货公主”俨然已经成为了本店的名胜?! 甚至隋宇还看到有不少排队的客人竟然在等待就餐的时候拿着酷似照相机的魔法道具站在店门前背对橱窗进行合影,而旁边他喵的还有店员竟然负责收合影费?! 此时隋宇已经开始考虑,是不是应该跟店长谈谈涨工资的事宜了…… 不过,最重要的问题,果然还是如何在这么多人面前跟利姆露搭上话。 利姆露貌似俨然已经成为大明星的样子,坐在那里在众人的围观下大吃大喝毫不怯场,尽显呆萌之态,而且还不时引来周围客人发出“好可爱!”“好萌!”之类的惊呼。 这要是走过去直接跟她亲热交谈,不知道会不会呆会儿出门时就被吃货公主的粉丝给敲闷棍啊? 于是,隋宇意念一动,直接通过契约跟利姆露联系并告诉她安心留在店里大吃大喝,他要出去跑趟长途。 快呢,晚上就能回来了,慢点的话,明天差不多就能回来了。 而接到隋宇的精神传讯,正在大吃大喝的“吃货公主”非常果断的对着窗外隋宇的位置比了一个大拇指,同时另一只手还不忘往嘴里塞了一只鸡腿。 这超萌的一幕瞬间引起了周围一大堆就餐的客人以及外面排队客人发出一连串的尖叫。 尤其那个此时恰好正跟利姆露合影的姑娘更是在拍完照片后抱着刚刚拍出的照片高兴的又蹦又跳——这姑娘肯定是误以为“吃货公主”在配合她摆造型呢…… 一看利姆露一个随便的举动就引起这么大反响,这回隋宇更加不敢主动跑过去跟“吃货公主”搭话了。 对着利姆露微微点头,隋宇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去那个据点最近的城门是南城门。 走在通往南城门的路上,隋宇突然想到,既然背包里的货物的价值越高,自己移动时获得的经验值就越多。 而自己现在虽然已经装了二十万的物资,不过似乎是因为自己ex成长评价导致自己的背包空间异常的大,二十万物资也不过只占用了大半的空间,还有不少背包空间空置。 这简直就是效率的浪费! 于是,隋宇考虑,反正之前自己送外卖时由于达成了一千连击的大满贯,额外攒了三千多枚混沌金币。 而某个吃货公主天天被那家店当宝贝一样包吃包住的供着,自己现在又要外出跑任务。 所以,这些花不出去的钱要不要换成物资放进包裹中用来加快经验值的获取? 而且,额外的物资也可以通过贩卖获得更多的利润,一举两得! 那么问题来了,自己要购进些什么物资比较好呢? “诶?听说了吗?周围几个据点最近都遭到了魔物的猛攻!似乎由于魔神军队不知道使用什么手段大幅度提升了周围魔素的密度,同时这些诡异的魔素似乎在魔化野兽的同时还大幅度提升了这些新晋魔兽的凶性,以至于最近周围几个负责清剿周边魔兽的据点都遭到了魔兽的猛攻!” 就在隋宇一边赶路一边思索的时候,街道边的几个闲人的聊天声吸引了隋宇的注意力。 “是的,我也听说了!听说最近周边据点乃至前线都出现补给严重不足的情况,同时建筑物也破损严重!现在那些据点的贵族子弟听说一个个都被搞得焦头烂额,甚至还派人在冒险者公会发布悬赏,重金求购建材!尤其是最难携带的做为主梁的大型钢筋,更是愿意以十倍价格收购!” “大型钢筋啊!那玩意儿的确太难运输了!外面的魔兽太过凶残,修建的道路根本无法让大型运输马车通过,而送货人的背包空间虽然可以大幅度降低装载货物的重量,不过一根大型高密度钢筋的重量都是论吨计!” “而且长度也足有十几米!就算有送货人等级足够高能够承受降低重量后钢筋的剩余重量,但是如何将大型钢筋装入背包空间本身就是一个无解的难题!不管怎么说,送货人必须有能够将东西装进背包空间才能携带!而钢筋那重量……” “更何况,就算依靠设备辅助装进去,到地方还要想办法拿出来!而据点可没有太多大型魔导器具帮送货人将东西拿出来!也就是说,能送大型钢筋的送货人恐怕只有等级达到七八百级才有这个实力吧?” “七八百级?现在等级最高的高手才多少级?五百级还是六百级?也就是说,果然还是要想办法用运输马车来运啊!可是外面的道路……” 后面的话隋宇没有在意,此时他眼前一亮满脑子都是那个十倍价格的诱惑! 自己要是把三千枚混沌金币都购入那种大型钢筋的话,那么一旦卖出去岂不是转眼间就变成三万?! 接下来再购入三万的钢筋,然后再卖出去,那就是三十万啊! 瞬间发家致富奔小康了有没有? 尤其再考虑到如果再把这三十万的钢筋装入背包,哪怕卖不出去,光是带着走路,这经验值获取速度岂不是就跟飞似得! 搞不好很快就可以突破百级,甚至很快就可以升到两百级甚至三百级也说不定! 想到就做,隋宇转头就向那两个明显对大型钢筋非常了解的路人打听哪里有大型钢筋出售。 然后完全没有任何波折,对方轻而易举的就告诉了隋宇钢筋在哪里有售,甚至还非常好心的给隋宇画了一张简易地图。 隋宇一看,好嘛,还非常顺路! 随后,在贩卖大型钢筋的那个商人一脸“卧槽!你丫绝壁开挂了吧?”的崩溃眼神中,隋宇轻而易举的举起大型钢筋然后塞入自己的背包。 很好! 外快到手! 那么接下来自然是……出发! 下一站,城外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