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书与猫头鹰
所谓成熟的心理就在于,能够克制自己的欲望,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也不会过分得意。 罗德近距离面对哈利·波特的时候,心情居然难得平静起来。甚至没有了当年随着年龄成长对这个孩子的诟病和批驳。 即便他被魔法界普遍称之为救世主,但在罗德面前,只不过就是一个有些名气的跟自己同龄的孩子。 不再理会接下来这位主角将要在魔杖店掀起疯狂而挑剔的选择风暴,罗德看了一眼手头的清单,向摩金夫人的长袍店走去。 买衣服对罗德来说是最不需要耗费时间的事情了,制式长袍只需要测量身高臂展尺寸,就能够立刻得到自己需要的长袍。 至于所谓的款式和潮流,呵呵,义务教育阶段的校服就算自己魔改,得到的也不过是稍微合身一点的大众衣服罢了。想要个性,基本妄想。 不过短短几分钟,便于摩金夫人这位有些发福的女巫道别,此时罗德手头那个有些过时的包包里已经塞进了学校要求的长袍。 走出长袍店,最顺路的自然就是丽痕书店了。 在所有跟要求物品相关的商店里,罗德最感兴趣的有三个——奥利凡德魔杖店,丽痕书店,伊拉猫头鹰商店。 这三个地方,分别能够让罗德获得他最迫切需要的三样东西,魔杖,书籍,和一个不说话但会非常忠诚的伙伴。 罗德之所以一下子取那么多金加隆,就是想要在丽痕书店好好败家一番。这么多年一直阅读家中珍藏和弗恩带来的书籍,但那些东西都已经深深印刻在罗德的脑袋里,他需要一些陌生的知识。 在魔法界,才能够真正体会什么叫做知识就是金钱。 不到半英寸厚的书籍随便几十金加隆都算便宜的,罗德看着丽痕书店的店员艰难地从堆积到屋顶的书籍中抽出一本叫做《有意思的魔文》。 如果单纯从书籍的尺寸来讲,这完全就是一本口袋书。 一英寸厚的书籍封面完全用秘银打造,不过上方篆刻的魔文因为自身的效果,不时闪烁着彩虹般绚烂的颜色,以至于看起来这就是一本会变色的书。 但如果因为这个就小看它,那就大错特错了。 包括此前罗德挑选的十来本书,没有一本能比它贵——二百三十金加隆的口袋书了解一下? 而且昂贵只是体现其价值的一种外在方式,真正造就它如此价值的原因并不是封面的秘银——这一本书的封面也就二十金加隆就能搞定。 这本书可不是提供给小巫师们逗乐的,书籍中的内容如果没有深厚的魔文基础,压根就读不懂。 甚至如果魔文没有一定的造诣,就算读懂了,也只是用脑子想象书籍中描绘的景象。这本书真正的价值就在于让那些魔文功底深厚的巫师将其应用出来。 比如罗德翻开的这一页,三个古代魔文的组合,就可以凭空产生一张可以演变成烟花的纸。 最为关键的是,这张纸还可以承载巫师的一些不太复杂的魔法。书籍中就介绍了一个非常好的用法——把表白写在纸上,然后叠成纸鹤送到心爱的女孩面前。 当女孩打开纸鹤的时候,纸张将上边承载的文字全都用烟花的形式释放出来。 这绝对是环保表白的不二利器了。 兴致更浓的罗德又随手翻了一页,这次这个更加厉害,居然跟罗德当前最想做的永久无痕伸展有关。 比起之前的小玩意,这个魔文组合可就复杂多了。十一个古代魔文的空间和字序组合,可以让无痕伸展的空间更加稳定,同时还可以让物品自动归类排列。 这可大大方便了罗德。 记得前世某节选修课,讲师非常清楚地告诉罗德,人的一生,每天至少有一小时用来找东西。甚至因为一时间找不到某个重要的东西而错失机缘的也大有人在。 巫师虽然因为飞来咒的存在可以大为节省这些时间,但有时候飞来咒也不是那么好用的。 魔法生命无法被施加飞来咒,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无法被自己召唤到,甚至于有很多防御性的咒语都能够有效屏蔽这个咒语。无痕伸展的空间虽然不在此列,但是距离同样限制了物品飞来的时间。 因为物品放的多了,被召唤的物品要么横冲直撞飞到出口,要么就只能避开其他物品。 无论何种方式,在紧急情况下都是致命的。 包括课本,所有书籍的价值高达一千六百金加隆,不可否认,想要做一个有学问的巫师,必然是非常耗钱的。如果按照当前汇率换算成前世祖国的钱,就这一笔,足以在某些西北县城成为首富。 不过也就想想罢了,罗德还是觉得,魔法世界确实挺有意思。 这样一来,就剩下魔药学和天文学需要的设备,以及罗德颇为期盼的猫头鹰。 其实能够作为伙伴的魔法生物肯定有很多,但霍格沃茨允许一年级新生携带的只有猫头鹰、猫或者蟾蜍。罗德并不想在这种小事情上跟学校对着干。 蟾蜍太丑,猫太大爷,以罗德惫懒的性子,还是觉得养一只猫头鹰最为合适。 霍格沃茨就有专门的猫头鹰屋棚,饲养方面随便给点吃的就可以让这种飞禽活的很好,还可以用它来送信,一举数得。 作为一家专门售卖猫头鹰的商店,伊拉猫头鹰商店并没有罗德想的那么脏。 魔法带来的方面,让店铺内的空气很是清新。 店铺的主人是位老赫奇帕奇,勤恳忠厚的性格让他对猫头鹰们了若指掌。看到罗德是一个人进来,很是和善地向罗德介绍起这些小家伙们。 “喏,这是雪鸮,很漂亮的。当然,你可不能因为它的外貌就轻视于它。在这里,只有为数不多的猫头鹰能够在武力上胜过它。所以你绝对不用为它的生存担心。” “这是仓鸮,来自中国的腼腆的小家伙。它最喜欢在人家的谷仓上生活。” “对了,这个,这个小家伙很有意思。在麻瓜的国度里,它被认为已经灭绝。但是咱们魔法界,你知道的,它们就好好地活在你面前。笑猫头鹰,能够为你提供欢笑的小东西。” 一路这么介绍着,罗德感觉自己就像是上了一堂猫头鹰专题课一样。 不过看过了十多种猫头鹰,罗德却并没有找到中意的。 虽然因为前世看电影的缘故,对雪鸮有一丝好感,但罗德并不觉得,雪鸮是他最好的选择。 直至走到一处周围完全没有猫头鹰的地方。 朴素的店主苦笑着指着某处鬼藤下对罗德说道:“这家伙应该是我店里唯一的霸主了。” 口吻虽然有些无奈,但透露出更多的情绪却是喜爱。 循着他的手指,罗德在鬼藤的阴影下看到了一只大的可怕的猫头鹰。 此前的那些小家伙,最大也不过十八英寸左右。可是眼前这只,目测居然有接近三十英寸。蜷缩着身躯睡觉,居然连鬼藤这种生物都不敢打扰它。 看到罗德眼睛里露出好奇与迫切,这位上了年纪的赫奇帕奇忽然又露出得意的神色: “这是雕鸮,它的身影遍布亚非欧,是已知体型最大的猫头鹰。当然,它的能力跟体型成正比。” “为了能让它不攻击店里的其他猫头鹰,我不得不每天多喂他两只兔子。如果你想要带走它,五十金加隆。” 罗德并没有第一时间答应:“先生,我想我需要叫醒它,让它展示一下它的能力。” 也不是罗德要求苛刻,今天他遇到的所有东西,似乎都比其他人要昂贵很多。之前的魔杖和书籍物有所值,他当然认了。当要说猫头鹰凭体型就卖的比其他小家伙贵数倍,这就需要考量了。 “阿瑞斯,起来让这位小巫师看看你的本事。” 一直猫头鹰居然起了一个古希腊神话中战神的名字,不得不说这位看似憨厚的巫师当真胆子大的出奇。这要是被那些依旧信奉神话的希腊巫师知道了会怎样。 蜷缩在翅膀下的身躯懒洋洋地动了动,随即伸出头。 明亮的橘黄色眼睛冷冷瞥了两人一眼,虽然一声低鸣。沉闷的声音发出的瞬间,罗德忽然发现此前还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猫头鹰们居然全都闭上了嘴。 就连店主一直夸赞的雪鸮,也愣了一下,随即才不服气地反抗了两声。 似乎不爽有人反抗自己的声音,这只硕大的猫头鹰忽然在鬼藤的避让下站起来,抖了抖身躯,两只铁爪一蹬,便将自己的身躯送上低空。 看到翼展的雕鸮,罗德长大了嘴巴。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猫头鹰,展翅后一米多的身形眨眼间便飞到了颇让人喜爱的雪鸮面前,甚至没有直接接触,那翅膀扇起的风,便让其中一只雪鸮直接从架子上跌落。 又是一个眨眼,这阵烈风又从罗德面前呼啸而过。待风声消泯,再次看过去,这家伙居然还是冷冰冰地盯着罗德二人。 刹那间,罗德被征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