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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文贼小盗(贺元宵)

    襄城揉着眼睛走进了厨房,“清风哥哥,做什么好吃的了。”

    殷清风转头一看,小丫头披头散发的,衣衫还不整,明显是刚起床就跑来和他说话。“饿了啊。哥哥给你和jiejie们做的是肠粉。”

    襄城正要打哈欠,突然哽住了,有些嫌弃有些吃惊的说道“肠肠”

    殷清风知道她误会了,也不解释,“先去洗漱吧,等到吃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襄城转身就跑,“不得了了,哥哥要给我们吃臭臭的肠子~~~”

    殷清风哑然失笑。

    好像到了宋明时,世人也不吃动物内脏的。

    没等新的肠粉做出来,呼啦一下,住在楼下的三个小妞儿就涌到厨房门口。

    繁星抽了抽鼻子,“没有那个什么味道啊~~~”

    月眉一拍手,“我猜,郎君做的一定是像肠子一样的吃食。可是吃食怎么会像肠呢?”

    因为角度的关系,她没看到被殷清风挡住的粉浆和做好的肠粉。

    襄城被繁星和月眉堵在身后,她不停跳着脚往里望去,“到底是不是臭臭的肠子啊?”

    殷清风板着脸,“快去洗漱!你们想让客人们看你们现在这般模样吗?”

    三个小妞儿呼啦一下又跑了。

    没一会儿,鱼娘进了厨房,“郎君,鱼娘刚才听什么肠什么的呀~~~”她看到已经摆在盘子里的肠粉,“好精致呀。郎君,这么什么吃食?”

    她最羡慕的就是月眉和郎君住在升平坊的时候,郎君天天给月眉做吃食了。这次来到梧桐新村,她终于体会到那种幸福了。

    做他的女人,真好。

    “别傻站着了,把这几盘先端出去。”殷清风手里不停,“肠粉凉了就不好吃了。你们先吃着,吃完再进来端,不用管我。”

    鱼娘边走边嗅着香气,“会是什么滋味呢?”

    事实证明,殷清风的猜测是对的他准备的粉浆勉强喂饱了第一次吃肠粉的五只小猫。这不由得让他想起他吃肠粉时的经历。

    自从第一次在老广早茶楼吃过肠粉后,他接连去了两个月,每次都点上一桌子甜咸两种口味的肠粉,直到吃腻了为止。

    他端着最后一盘肠粉来到客厅,“谁还要吃?这可是最后一盘喽~~~”

    五个近乎葛优瘫的姿势坐在椅子上的妹子眼睛都一亮,盯着殷清风手里的盘子。

    鱼娘苦着脸,“好像再吃一口,可真的吃不下了”

    襄城揉着肚子,“哥哥给月丽留一些,过一会儿月丽就有胃口了。”

    见妮子都有些意动了,殷清风赶紧为自己的五脏庙争取食物,“如果我接待客人时,肚子咕咕叫了会不会很丢人?”

    “啊~~~”“啊~~~”

    妹子们这才意识到郎君忙碌了一早晨,竟然还没现在,她们不但只给郎君留下一盘,最羞耻的是,她们还想把这最后一盘据为己有,丝毫都没有想过郎君的辛苦,也没想过郎君是否吃过了。

    殷清风把她们的表情看在眼里,装出护食的样子,“都别抢!是我的,都是我的!”

    妮子泪中带笑,“郎君”

    “没有!不行!谁要也没有!”殷清风不给她们表达歉意的机会。

    不管男女,太宠溺对方了不好。当一方习惯了宠溺,另一方可就要受罪了。他要借机会提醒她们一下。

    他闷头快速吃着,不去看她们。

    咽下最后一口,他抬头说道“妮子,一会儿你的族人来了,你清点一下人数,再把人数报到食堂去,让食堂准备吃食。咱们中午就在食堂招待他们。”

    这一会儿,五个妹子也稳定了情绪。妮子起身说道“郎君,妮子为刚才的自私向郎君致歉!”

    襄城四人接连起身,与妮子一同向殷清风行礼,“我们姐妹向郎君致歉!”

    “都坐下吧,”都是自己的妹子,心疼还来不及呢,殷清风笑道“不过是偶尔的孩子气罢了,还道什么歉。”

    “不过”殷清风收起笑容,“这两天就当放松了,从明日起,你们早晨都去食堂跑步。那里宽敞。”

    “是,郎君。”

    错事被郎君轻轻揭过,但她们的心更沉重了。

    巳时刚过,梧桐新村的牌坊外,驶近了一辆辆马车。

    打头的那辆马车在牌坊前停下后,后面的马车跟着放慢速度停了下来。

    韦纲在韦文宗的搀扶下走出马车,“这就是你说的牌坊?倒是有些和汉阙相似。雕琢得虽然有些粗糙,但这形制的门阙的确别致。”

    韦文宗道“听说这是殷侯亲自构图让人搭建的。”

    韦纲继续端量着牌坊,“对他了解越多,越感其才学深似海。一代人杰啊~~~”

    韦文宗仰慕道“恐怕上下几千年也无人比得过的。”

    韦纲皱眉道“我韦氏虽屈服与他,但子孙不可为其夺去心智。他在世时,就尊他一世。他过世后,难道你还想我韦氏后人也受此屈辱?休得让老夫再听此丧气话!”

    韦文宗现在不想和父亲争辩,他躬身道“是,阿耶!”

    对殷清风了解越多,他对那个少年越敬佩。虽然有些事情,他只大概能猜出些端倪,但这些端倪就足够他心惊的了。

    他对比过自己族中的年轻子弟,再想想殷清风行事的手段,包括他教化的手段,他不认为韦氏子弟能超越过殷清风亲自用心教导过的子嗣。

    不管是殷清风当初有什么顾虑,或是没瞧得上阆公房,殷清风没收下阆公房作为附庸,都不意味着阆公房有对抗殷清风的能力。

    如果殷清风再教导一个或两个皇太孙,除非这位皇太孙也崩了,否则殷清风的后人永远要压韦氏一头。

    经过他的估算,等这位皇太孙崩了,最少是八十年甚至是百年的时间。可不管是八十年还是百年,韦氏子弟身上都已经刻上了殷清风的烙印。

    要知道,从明春开始,每个七岁到十四岁的,包括小娘子在内的韦氏后人,都要在这梧桐学堂里接受殷清风间接地教导。

    八十年,就是五代人啊~~~

    他们,能反抗殷清风的后人吗?

    不管阿耶如何看重韦氏往日的荣光,不管阿耶如何的雄心壮志,从阿耶答应将后人送到这里读书开始,韦氏已经落入了殷清风的算计里。

    现在,后悔也没用。除非,殷清风死了。

    但韦氏已经付出那么多,殷清风即使死了,那些土地、那些奴婢,那些藏书,还有与其他族人的分裂,还能找回吗?

    韦氏以后的路该如何走,已经由不得韦氏了

    韦纲不知道长子的内心对韦氏的前途已经不抱希望了,他挥了下手杖,对其他围上来的族人说道“既然殷侯在此建立坊门,吾等就步行而入吧。”

    自从殷清风来过韦曲后,韦氏族人或派人打探或亲自来过梧桐新村。但这一次来的心态又不一样,他们的感受也就不同了。

    首先是房屋。

    想想他们原先那些佃奴居住的茅屋,再看看眼前这些一栋栋独门独院的二层民居,又想想他们家族的房屋,他们有种强烈进去一探究竟的欲望。

    不用知情人介绍,他们也能猜得出,这些他们没见过的民居,一定是出自殷清风之手。

    再是人。

    他们原先的那些的佃奴的脸上,只有麻木,只有忍辱,但眼前这些只略微扫过一眼,拱手示意后就各自忙碌的人,每人脸上的表情是自信是淡然,根本看不出他们是佃奴、是贱籍身份的人。

    韦纲等人见没人迎接,只好沿路慢慢向前,直到临近十字路口的时候,才见到殷清风的身影。

    与上次韦曲见面时的情形相同,到访的客人先行礼,作为主人站在原地,等待客人走近。

    韦纲心中一边感慨,一边行礼向前,“老朽拜过淮阳侯。”

    韦津也赶紧行礼,“善会拜见淮阳侯。”

    殷清风则一边观察着跟随韦纲来的人,一边回礼,“见过韦翁,见过善会先生。”

    其他人依次给殷清风行礼。

    见还是上次那些韦氏族人,殷清风简单说了句,“见过诸位。”伸手虚引,“这边请。”

    引到楼内,殷清风介绍道“这位是太子的长女,襄城郡主;这位是自幼陪伴在清风身边的任氏月眉,这位是南阳范氏鱼娘,这位是河东薛氏繁星,这位是诸位的族亲韦氏妮子。”

    韦氏族人不敢怠慢,依平辈礼节行礼。

    这些女娘可是平日里出入东宫,教导皇太孙皇太女的女夫子,又是殷清风的女人,与这些女娘交好,对韦氏益处很大,相反,若是得罪她们,就如同得罪了殷清风,甚至是太子。

    寒暄过后,依次落座。殷清风伸手,“可否让清风看一下韦翁的手杖。”

    韦纲有些诧异,将手杖递给殷清风。

    殷清风反复观看,“这可是汉代的鸠杖?”

    后世出土的鸠杖极少有完整的,多是一些没有朽化的鸠首。杖身因为是木质的,很难完整的保存下来。

    韦纲手里这个鸠杖,应该叫做错金银嵌松石玛瑙鸠杖。扔到现代当文物拍卖值钱不值钱的不知道,反正这玩儿意看着就上档次。

    鸠杖就是杖端刻有斑鸠形状的手杖。

    按照现代人的说法,鸠杖在秦汉之前就已经出现了。

    但东汉应劭所撰的一书载“汉高祖与项籍战京索间。遁于簿中,时有鸠鸟鸣其上,追者不疑,遂得脱。及即位,异此鸟。故作鸠杖,赐老人也”。

    他认为,鸠杖始于刘邦时代。

    到了东汉,汉明帝曾发布的法律,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年满七十岁以上的老人,都要由朝廷“赐之以王杖”。

    鸠杖只是手杖的一种形式。就像苏东坡,用一根竹枝一双芒鞋就可轻胜马。

    继汉代的鸠杖,唐朝和宋朝的手杖,在手杖界也是很有名的。只可惜,唐朝的手杖如陌刀一般,并没有遗存到现代。但可以参考影视剧里佘太君的手杖。

    贞观八年,李世民特下优诏,加授李靖“特进”,且亲授“灵寿杖”,以“助足疾也”。此杖顶端饰有龙头,不拄在腰间,而是杖高过头顶二三尺。

    唐朝和宋朝的龙首杖是一种权力的象征,为两个朝代帝王赐予少数开国元勋或忠门父祖之赠礼。

    唐代的诗人施肩吾在里写到手持十节龙头杖,不指虚空即指云。

    这句“手持十节龙头杖”,不但指明手杖的长度,还表明了,在唐朝时,“龙”还不是专属皇室所有。就像史万岁和张万岁的“万岁”也不是皇室专属的。否则,殷清风也不敢把杜伏威的儿子叫做“天意”。

    韦纲有些自豪的说道“这具手杖,据说传自韦氏三世祖,至今已经有六百余年了。”

    难怪呢,这鸠首的红铜上一点铜锈也没有呢。这是韦氏历代家主的传承之物啊。

    殷清风恭敬的还了回去,“清风能得窥汉时古物,实乃三生有幸。”

    韦纲矜持的捋着胡子。

    博陵崔氏虽然也有汉时的鸠首杖,但其鸠首比他手中的相差极多。他敢确信,所有现存的鸠杖中,他这具是最华美的。它是韦氏千年的象征。

    不管他对韦氏的印象如何,对于半个文物迷的殷清风来说,今天能看到真正的鸠首杖,的确值得高兴。

    他说道“看到韦翁的手杖,清风忍不住即兴赋诗一首。”

    赋诗一首?还是咏物诗?

    韦纲有些期待了。

    只要这首诗不算太差,宣扬出去,就是给韦氏扬名的机会啊。

    “月夕花晨伴我行,路当坦处亦防倾敢因持尔心无虑,便向崎岖步不平!”

    他盗用的是清代田松岩的“手杖”诗。

    韦纲越品,心里越惊讶。

    花前月下你曾陪我处处走遍,路途坦荡也应提防不要失脚,岂敢因为有你就无所顾虑,故意涉足崎岖不平之地呢

    这明明在表达一种人至暮年却壮心不已豪情啊~~~岂是这还不足二十岁的少年郎就能有的感悟?

    那些不以诗赋见长的韦氏族人惊呆了,喜欢诗赋的人就更是和韦纲一样吃惊不已。字字易懂,却意味深远,真是这人即兴而为?

    写诗不难,难的是就是这意味深远。以诗见人,这人的才学、胸怀真是太可怕了!

    韦纲暗中吞了一口唾液,“淮阳侯之才,老朽敬佩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