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李寻欢]明尊焚影在线阅读 - 第2节

第2节

    裴戎昭的眼睛眯了起来,还没等他说什么,客栈楼下突然闹哄哄地涌进了一群人,嘴里还呼喝着问客栈伙计马厩里的一匹黑马是谁的。

    他放开了李寻欢的肩膀,转身走下了楼梯。

    楼下那群人正揪着一个伙计逼问那匹黑马是谁骑来的,那个人又在哪里。客栈的马厩里只有一匹黑马,就是裴戎昭昨天从沙盗手中抢来的那匹,所以他也就知道了这些人的来历。

    他正走下楼梯,客栈的伙计就喜出望外地指着他:“就是他,就是他的马!”

    一群人呼啦啦地举着刀就冲了上来,裴戎昭一大早被李寻欢搭讪正不爽来着,加上昨天听说自己穿越了几百年火气还没消,直接拔刀就从楼梯上一跃而下,赤日轮三段攻击一段接一段扫翻了一大片。

    这种状况貌似在这里是很常见的,客栈的伙计和掌柜都非常熟练地躲到了柜台后面,客栈大堂里吃早饭的客人也都散到一边淡定地看起了热闹。

    不得不说明教的武功视觉效果还是很华丽的,明教的内功具有阴阳两种属性,阳性内功的招式使出来会带着火焰——比如赤日轮、烈日斩、煌日照,阴性内功的招式就会带着蓝幽幽的寒气——比如幽月轮、银月斩、寒月耀,而且声光效果还很美,这种情况这个世界的人还真没见过,一个个都看得瞠目结舌,连叫好都忘了。

    李寻欢站在二楼靠着栏杆往下看,等到裴戎昭干翻了那群人不经意地一抬头,就又看到那个莫名其妙的书生了。

    看到他抬头,李寻欢还专门对他点了点头笑了一下——其实他觉得裴戎昭很有意思,刚才竟然会以为自己对他有意思,这孩子脑子里到底想什么呢?

    砍完了人,裴戎昭心情舒畅了,就连看到李寻欢对他笑他都没那么不爽了,一脚踹开挡路的尸体找了张桌子坐下来就招呼伙计上早餐。这客栈的人倒也奇葩,一个个很淡定地开始做起了之前没做完的事,掌柜继续打算盘,几个伙计开始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打扫现场,其他客人也都坐回了自己的位子吃自己没吃完的早饭。

    李寻欢带着自己那个五大三粗的仆人从楼上下来,走到了裴戎昭旁边,对他说道:“刚才有个人跑了,我看他是去搬救兵了,小兄弟可要多加小心,我听说这伙沙盗这附近势力很大的。”

    裴戎昭哼了一声,“管他多大。”

    “还没请教小兄弟尊姓大名,”李寻欢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怎么会惹上这些沙盗的?”

    裴戎昭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不耐烦地皱眉,“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在沙漠里遇见了一匹狼,和它成为了朋友,”李寻欢含笑道,“你的眼神跟它很像,我觉得我们也会成为朋友的。”

    裴戎昭沉默地看着他半晌,招手叫伙计上酒,亲手倒满了两个碗,“来,走一个。”

    过去只有他养父、他师父、他大师兄这么说过他,说他像狼。小时候养父会揉着他的脑袋笑着说他是个小狼崽子,长大了师父和师兄偶尔也会笑骂他“狼崽子”,现在在距离大唐几百年的后世,听到李寻欢这么说着,他突然觉得挺亲切的。

    李寻欢爽快地喝下了那碗酒,笑问道:“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了吧?”

    “裴戎昭,兵戎相见的戎,昭如日星的昭,”裴戎昭讶异地看着他,“原来你酒量还可以?”

    李寻欢刚要回答,却突然控制不住地咳了起来,简直像要把肺咳出来一样,看得裴戎昭都替他觉得难受。

    那个叫做老铁的虬髯大汉忙拍着他的背劝道:“少爷,别喝了。”

    他咳了一会儿,好不容易停了下来,却笑道:“美酒当前,又有可以一起喝酒的朋友,怎么可以不喝?李寻欢的命可以不要,酒却不能不喝。”

    “这话对胃口,”裴戎昭终于第一次对他笑了,拿过酒坛再一次倒满酒,“命可以不要,酒却不能不喝。没想到你一个书呆子居然还懂得这样的道理,当浮一大白!”

    李寻欢笑着和他碰了一下碗,又喝了一碗,“你为什么叫我书呆子?”

    裴戎昭鄙视地看着他瘦弱的身板,挑了挑眉,“瘦得没有二两rou,在沙漠里还要穿儒衫,不是书呆子是什么?”

    李寻欢大笑,笑着笑着又咳了起来,一边咳一边倒满酒,“你说的没错,我就是个书呆子,可我是个爱喝酒的书呆子,你就不要那么鄙视地看着我了吧?”

    “行,看在你爱喝酒的份上。”裴戎昭洒然一笑,拿起碗仰头一饮而尽。

    男人的交情都是喝酒喝出来的,这句老话放之四海皆准,两个人在老铁谴责的目光下喝了半天酒,到了最后没有分出胜负,关系反而变得融洽起来。

    裴戎昭难得遇到跟自己拼酒拼了那么久还连脸都没红一下的对手,心情都变好了起来,就连刚才那个跑出去找救兵的沙盗带了一大群人堵住了客栈门口都没有让他心情变糟。

    李寻欢看了看门外吵吵嚷嚷的一群沙盗,问道:“裴兄弟打算怎么办?”

    裴戎昭勾起嘴角,又给他倒了一碗酒,“你慢慢喝,等你喝完的时候我就回来了。”

    酒碗放下,他的人已经一个幻光步瞬间移到了客栈门外,火光从身周向外扩散出了一个由无数把火刀组成的扇形,将他面前的人一网打尽——净世破魔击,这是一个大范围的攻击招式。

    接着又是三段式的赤日轮和幽月轮各来了一次,等他收刀转身走回客栈里的时候,那些沙盗已经纷纷倒下了。

    第二章风雪中的重逢

    裴戎昭收刀走回客栈里的时候,李寻欢刚把喝空了的酒碗放下。

    店里伙计凑过来问:“客官,门外要不要收拾?”

    裴戎昭特别财大气粗地打赏了他一锭银子,“都拖走,待会儿我还出门呢,别挡了我的路。”用从沙盗身上搜刮来的钱帮他们收尸,他觉得自己真是够厚道了。

    桌子上的酒已经没有了,裴戎昭又叫了一坛,李寻欢笑着看他,说道:“我这么多朋友里,你还是第一个看到我咳嗽却没有叫我戒酒,还和我继续喝的人。”

    裴戎昭撇了撇嘴角,“别套近乎啊,我们什么时候就成朋友了?”

    “一起喝过酒还不算朋友吗?”李寻欢也不生气,又给他倒满了一碗酒,“裴兄弟是从哪里来的?”

    “你问这个干什么?”裴戎昭顿时戒备起来。

    “我只是觉得奇怪,你听到我的名字好像并不惊讶的样子,”李寻欢温和地笑,“而且我看裴兄弟的样貌,也跟中原人有很大差异。”他虽然对自己的名声并不是很在乎,但是他也知道,在这江湖上听到他的名字还没有一点反应的人还真不多。

    裴戎昭眉毛一挑,“怎么?你个书呆子还很有名?”

    “还行吧。”李寻欢微笑。

    “你很有名又怎么样?”裴戎昭鄙视地看着他,“谁规定你很有名老子听到你的名字就该很惊讶?自我感觉不要太良好行不行?”

    李寻欢又笑了,“你说得对,好吧,我就不问你从哪里来了,不过你这是要到哪里去呢?你应该不会一直呆在这里吧,说不定我们还能同行一段。”

    裴戎昭原来并不知道自己接下去要做什么,骤然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他的心情还没有适应过来,但是李寻欢这么一问,他倒是想到了去处,“我要往西去。”

    虽然他已经基本确定这是个距离他的时代足有几百年之远的世界,但他还是想要往西去看看,看还有没有圣墓山、光明顶,哪怕只是残骸也好。

    李寻欢遗憾地叹了一口气,“看来我们是不同路了,希望日后有缘再见吧。”

    裴戎昭点了点头,吃完早饭拎过一坛酒上楼收拾了东西,就离开了客栈。他在这绿洲里又转了一圈,买了一些必备的物资,就离开了这个小镇。

    虽然过了几百年,但是明教所在的方向,裴戎昭还是很清楚的,从雁门关到玉门关,路途可是很长很长的。雁门关在山西,玉门关却在甘肃,太远太远了,即使他在地图上划了直线,横穿过整个西北,也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这几个月已经足够他了解这个陌生的时代了,也足够他在西北闯出了大大的威名。

    在横穿西北的过程中,裴戎昭是一路杀过去的,西北这个地方自古以来就是蛮荒之地,加上他大多数时候都是从荒漠地区走过,难免会遇到沙盗马匪之类的人物,而且他又从不收敛,就那么珠光宝气地招摇过市,花钱还大手大脚的,不招贼才是怪了。杀了一批还有一批,后来因为杀太多还被整个西北地区的沙盗马匪联合通缉,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才到的玉门关。

    于是等他出了玉门关的时候,整个西北地区的沙盗马匪江洋大盗什么的已经被他杀得胆都寒了,看见使双刀的人都忍不住害怕。

    一路杀过去的结果就是他大大地发了很多笔横财,要不是以前出门一直习惯带着几个落花碧绒包或者梨绒落绢包来装行李换洗衣服之类的,他都拿不动了——说起来在他们那个世界里,有很多神奇的东西,就比如这些背包,明明是很小一个像荷包一样,却非常不符合常理地能装进很多明显比背包体积大得多的东西。但是因为大家都用习惯了,竟然也没人去深究其中的原理。

    出了玉门关继续往西行了大半个月,裴戎昭终于到了记忆中圣墓山所在的地方。

    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沙漠,他沉默了很久很久。没有圣墓山,没有光明顶,没有往生涧,没有思浑河,就连废墟都没有。

    他不死心地绕着这片地区找了好几天,可是放眼望去全是起起伏伏的沙丘,寸草不生。

    这时候他才真的意识到,自己是真的回不了家了。

    他在那块地方枯坐了三天,什么也没想,就那样呆呆地看着大漠里的太阳月亮东升西落。

    三天之后,他又顺着原路杀了回去,一路杀回了雁门关外,因为他突然想找李寻欢喝酒,在这个世界里,这个曾经说过他像狼的男人大概是唯一一个能够让他将两个世界维系起来的存在了。

    这个时候已经是冬天了,距离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过了大半年,雁门关外银装素裹,天地之间一片雪白。关外的小绿洲,李寻欢已经不在那里了。

    这是当然的,李寻欢当初在客栈的时候住在他隔壁,既然会住在客栈,那必然不是这个小镇的常住人口,到处乱跑也是有可能的。

    大半年前他杀干净了这里的沙盗,现在又冒出来了新的一批,但是这些人已经很明白他是不能惹的——专杀沙盗马匪的裴戎昭,在这大半年里已经用血淋淋的战绩震慑了整个西北——这些人一看到那标志性的双刀和带兜帽的白色外套就躲得远远的了。

    所以他就连发泄都找不到渠道。

    不过他已经知道李寻欢是什么人了,百晓生江湖兵器谱排名第三的六如公子,江湖人称小李探花。

    江湖传言他已经出关隐居多年,行踪不定,裴戎昭现在情绪已经比之前一路杀回来的时候稳定多了,也就懒得专门去找他了。

    他在这绿洲呆了两天,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好。没有了明教,没有了师父师兄,一个人呆在一个陌生的时代,他完全找不到任何目标。

    直到晚上他做了个梦,梦到了自己在战场上厮杀的时候的样子。醒过来以后他的眼睛又亮了起来——战斗才是他最喜欢做的事,他想要像当年教主立威武林一样,挑战天下强者,就算是一个人在陌生的世界,他也要让这个世界知道明教的威名。

    他甚至来不及等到天亮,就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进了他的落花碧绒包里,背上了双刀就离开了这个地方。

    想要挑战天下强者,当然不能放过百晓生兵器谱上的人。第一的天机老人是不用想了,因为天机老人退隐江湖很久了,谁都找不到他,可是第二的上官金虹却是很好找的,上官金虹两年前突然在江湖上崛起,建立了一个金钱帮,网罗了兵器谱上十七位高手,近两年来在江湖上风头一时无两。他家大业大,找他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裴戎昭离开绿洲就一路往雁门关去。现在临近年底,关外的天气已经到了滴水成冰的程度,风雪很大,但是他自小习惯了这种天气,倒是不怎么觉得冷,只是大片大片的雪花有点阻碍视线。

    走了差不多一天,天色渐黑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官道的岔路上来了辆马车,驾车的人有点儿眼熟。

    等马车走近了,他才想起来那个车夫就是当初陪在李寻欢身边那个老铁。

    马车里传出了熟悉的咳嗽声,他拨转马头靠了过去,喊了一声:“李寻欢!”

    厚厚的棉布车帘被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揭开了,李寻欢从车里面探出头来,看见是他还愣了一下,随即就绽开了一抹微笑,“原来是裴兄弟,我就说我们有缘会再见面的,车上有好酒,要不要上来喝几杯暖暖身子?”

    裴戎昭拍拍身上的雪,直接从马上跳上了车辕,掀开帘子钻了进去。

    这辆马车的车厢很宽敞,里面也很温暖舒服,整个车厢里铺满了柔软的貂皮,车厢中间还有一张红木小桌,桌子上有暗扣固定着一个红泥小火炉,炉上还温着酒。

    李寻欢坐在桌子的那头,靠着车壁伸直了两条长腿,手里拿着一个酒瓶,一边喝酒一边咳嗽。

    裴戎昭拿起了放在炉上的温酒器里的另一瓶酒灌了两口,呼出了一口白雾,惬意地靠在了车壁上,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李寻欢的眼睛闪了一下,轻声道:“我要入关,裴兄弟呢?你要去哪里?”

    “我去找上官金虹。”

    李寻欢讶异地看了他一眼,“找上官金虹做什么?”

    裴戎昭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肆意的笑,“我要去和他打一架。”

    李寻欢失笑,“裴兄弟这大半年来在西北还没有打够?就连我这到处跑的人都听说西北突然冒出来了一个用双刀的高手,专杀沙盗马贼,西北最厉害的马贼都被你杀光了,还不过瘾?”

    “那些杂碎算什么?”裴戎昭嗤笑,“杀他们只是顺手而已,打架这种事,不跟高手打有什么意思?我听说你也是兵器谱上数得上的,要不要过几招?”

    李寻欢摇头,“我已经多年没动过手了。”

    “大不了我放点水好了,”裴戎昭道,“不会让你挂彩的。”

    李寻欢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说要对自己放水,顿时觉得有些啼笑皆非,只好对他举举酒瓶,“不说这些,我们竟然能在这种地方遇上,也算是有缘了,还是喝酒吧。”

    裴戎昭其实也就那么一说,现在对他来说还是酒比较有吸引力,可惜的是李寻欢车里没带多少酒,两人喝了一会儿就喝完了。

    喝完了酒,李寻欢就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他已经坐了好几天马车,旅途寂寞又漫长,实在已经有些疲倦了。他平生最讨厌寂寞,却偏偏时常要与寂寞为伍,现在好不容易在旅途中遇到了朋友,却疲倦得不想说话了,顿觉有些无奈。

    裴戎昭看着他强撑着跟自己聊天,不耐烦地皱了皱眉,“你要是困了就睡觉,不要搞得好像我非逼着你跟我说话似的。”

    李寻欢笑了笑,从善如流地躺了下来,枕着手臂沉沉睡去了。裴戎昭喝完酒还很精神,觉得有些无聊就打量起了这辆马车,然后就发现车厢角落里散落着许多手掌大小的松木块,其中有一块有被雕琢的痕迹,看起来像是个女人。

    他下意识地把目光移到了李寻欢身上,却突然发现对方鬓边隐约有了几丝白发。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考据了一下,最终决定还是写李寻欢出关是出到雁门关外好了。本来呢这个故事的时代背景应该大约是明朝,明朝时候“关外”一般是指东北三省那地方,但是我查了一些资料,资料上却有人说李寻欢是在雁门关外的,再结合一下阿飞的来历,我决定还是写他在雁门关外好了。接下来就要进入剧情见到阿飞了,qaq我真喜欢阿飞啊……

    ps:这个时候李寻欢应该是三十多岁了,艾玛……跟喵哥年龄差距很大啊,我竟然再一次不经意地写了一个年下攻……

    第三章少年阿飞

    裴戎昭看到李寻欢的白发,心中陡然生起了一股怪异之感,这人的脸看起来还那么年轻,最多是三十出头,却已经有了白头发……他原以为像李寻欢这样整天笑着的人是没有烦恼的,却没想到原来这人竟然也会为情所困——看那个木头雕的女子人像还挺漂亮的,他自然第一时间就猜测那是李寻欢的心上人。

    不过他对于别人的八卦情史向来也没有什么兴趣,他关注的重点是那个木头人像上所显示出来的刀工,从那雕琢的痕迹可以看得出来,李寻欢不但有一双巧手,而且还是个用刀的高手,他的手很稳,人像上雕琢的每一刀都没有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