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页
见王红英开始撒泼打滚的闹起来,齐毅理都没理,转身就走,他才不惯她这个毛病。 王红英看他根本不理自己,都要走出院门了,急的忙喊住他:“毅娃,毅娃!有话好好说嘛,你走啥子!我不就是抱怨两句,你别急着走啊!” 齐毅站住脚,回头看着她:“你想抱怨去找我二叔,和我说不着,雁子要真的想贴补家里,那就老老实实的下地搞劳动,要觉得种地太累,还可以去喂猪,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说完他没再理会王红英纠结的表情,大步离开了二房家里。 王红英看他离开,愤恨的跺跺脚。随后她又觉得喂猪其实也不错,比放羊还多一个工分呢,每天就是熬点猪食,打扫一下猪圈,想想也挺合适的。 …… 晚上,万物寂静,颜凡夏躺在炕上却怎么都睡不着了,她因为下午休息过了,晚上睡到半夜就醒了。 睁眼看看离天亮还早,她干脆从炕上爬起来,进了空间里打理自己那一亩地。 现在她知道粮食是最好卖的,蔬菜里就是土豆最受欢迎,因为既能当粮又能当菜。 和它同类型的红薯就要便宜不少,虽然市场需求大,但是因为红薯的产量比土豆大,加上生长周期比土豆短,所以它的价格完全不能和土豆比。 了解了市场需求,颜凡夏便连夜种了许多的土豆,第她忙碌完,从空间出来后,刚好看到马兰花起床。 “奶,你怎么起这么早?” 马兰花一边穿着衣服一边说道:“昨天不是说去黑市吗?咱们年前再忙碌几天,好等年三十称rou吃饺子。” 这个颜凡夏喜欢,她积极的下炕去找口袋:“奶,我去把西屋的玉米和小麦装起来,今天一起卖了吧,我昨天看过了,已经晾干了。” “行,你看着办吧。” 马兰花穿好衣服去了厨房,从碗柜里摸出两个玉米面的饼子来,也来不及热一下,就拿着回了屋。 “妮儿,吃个饼子垫垫肚子,天太早,不好起火做饭,省的被人看到,那暖壶里有热水,你就着吃点。” “嗳。” 颜凡夏在西屋里答应一声,将装好的玉米粒和小麦放进空间后,这才出来吃东西。 一个硬邦邦的玉米饼子裹着萝卜条下肚,并不算太饱,吃的也不舒服,可这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是难得的好饭食了。 仓促的吃完了早饭,马兰花又找出自己的旧衣服来给颜凡夏套上,两人乔装打扮一番,去厨房拿着大竹篮,背上大竹筐,锁了门出发去城里。 走在路上时,颜凡夏看着漆黑的夜色,感慨道:“要是我们还住在城里就好了,也省了来回跑了。” 这要是以后每天都天不亮就出发,走一个小时的路赶去城里,即便是她和奶奶身强体壮,也扛不住天天这么赶。 马兰花听了她的话,跟着叹息一声:“村子里挺好的,村里人心眼少,麻烦事也少。” 当初她做主回村子里也是不得已,家里的顶梁柱没了,剩下她们孤儿寡母的,在城里住着只有挨欺负的份。 回了村子里的话,她们还能下地劳动,还有条活路。要是在城里,她家孙女长的好看,又有儿子的抚恤金,当时可是有不少人打她孙女的主意。 那些人,为了钱财和工作可是什么都做的出来,她也是不得已,才回了村子里。 颜凡夏听不懂奶奶话里的意思,什么叫村子里的人心眼少? 她可没觉得村民心眼少,就上次去黑市买粮的事,半路遇到的支书和队长们,一个个的都早就看穿了他们做的事,却谁也不吱声装作不知情,搞的她还以为几人瞒的很好呢。 两人一路聊着闲话进了城,到了城里后,颜凡夏和马兰花不由自主的就放低了声音,直至最后两人干脆不再说话,只安静的赶路。 因为早就来过一次了,颜凡夏对这里也不算太陌生,马兰花更是轻车熟路。 两人一直走到临进黑市的小巷子里,才止住脚步,颜凡夏看看左右没人,偷偷的将土豆和小麦从空间里拿出来。 土豆放在马兰花挽着的大竹篮里,小麦放进她背着的竹筐里,玉米粒暂时没拿出来,颜凡夏怕一下子拿出来太多,引人怀疑。 准备好后,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黑市。 占摊位时她们自动分开,颜凡夏在一边卖小麦,马兰花去了另一头卖土豆,两人装作一副谁也不认识谁的样子。 黑市里已经有不少人在逛了,有人看到颜凡夏的小麦,眼馋的走过来打听价格。 白面市价是两毛二一斤,颜凡夏带来的小麦没有去皮,所以她要价一毛五。 那人一听到价格,有些却步,又看了几眼后,最终还是摇着头离开了。 颜凡夏看到第一桩生意就这么黄了,心里有些郁闷,她这个价格定的够公道了,毕竟小麦嗑皮后,还能出一部分麦麸,而麦麸用来喂猪喂鸡都很好,是有钱都买不到的东西。 可是来黑市的人,不是家里太穷,不得已来卖粮。就是家里有钱却没有粮。 那些家里有钱却没粮的,多是城里的工人,他们把小麦买回去后,还得送去加工再出一份加工费,就感觉太麻烦了,不划算,所以都是看一看就转身离开了。 黑市上人来人往的,有不少人来看颜凡夏的小麦,却没一个人愿意出钱买,反倒是不远处马兰花的土豆,卖的很快,生意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