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墨染瑾年在线阅读 - 第49章 报名

第49章 报名

    与此同时,幻笙音乐公司大楼内。

    奚溪手拿着个人简历,安静的坐在会议室外的椅子上,内心格外忐忑。

    林雯萱一接到乔明珏的消息就通知了奚溪,奚溪拿到公司的地址以及乔明珏朋友的联系方式后便上网对幻笙音乐公司进行了了解。

    幻笙音乐公司是国内赫赫有名的大公司,旗下有众多的金牌音乐人,更有顶级的设备,乐队和名师培训班。曾培养出许多现如今正当红的歌手,音乐人们也给不少大牌歌手做过音乐。虽排不上第一,但也在全国前五之内。

    幻笙音乐公司每年都会对外招收一批学员,经过一层层的筛选和练习,最终留下两人成为公司重点培养的对象。一旦被留下,可以说前途一片光明。

    每年都有不少心怀歌手梦的人来到幻笙报名,但名额有限,报名都显得十分紧张。

    幸好乔明珏的朋友在幻笙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虽说做的也不是什么领导层,也不能决定奚溪这次来到底能不能留下,但至少他和前台混的熟,奚溪的名额就这样顺利的报上去了。

    接下来等待奚溪的就是面试了。

    听说面试官也都是幻笙里鼎鼎有名的音乐人,奚溪紧张到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甚至昨天晚上都没能安稳的睡个好觉。

    奚溪不是不明白那些音乐人的要求有多高,也不是对自己的歌声没有自信,只是她一个常年在酒吧驻唱的人,这里真的会接受吗?

    或者说,独属于她的嗓音,他们会认为优秀吗?

    为此,奚溪好多天都没再去蓝魅酒吧,也不敢碰那些辣的冷的又或是甜的东西,尽最大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嗓子,确保面试当天不会在声音上出什么差错。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身边的人接二连三的被叫进会议室面试。有的人出来时脸上带着欣喜的笑容,有的人则是垂头丧气的,弄得奚溪的心情也跟着跌宕起伏起来。

    这么多人,初选出十个,竞争压力确实不算小。

    奚溪从来没有为什么事情这么紧张和担忧过,她一遍遍的在心里告诉自己放轻松,生怕等下进去的时候因为紧张而给对方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

    毕竟幻笙是要包装偶像歌手的,她如果连面试都怯场,又怎敢上更大的舞台呢?

    “下一个,奚溪。”

    就在奚溪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一名女助理手拿着表格走出来唤道。

    “有。”奚溪匆忙站起身,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衣服,便跟着女助理进入了会议室。

    会议室里桌子都被搬到了一旁,只有两名音乐人并排坐在桌子后面,中间留了很大的空地,看样子是给面试者展示用的。

    奚溪走上前,双手递上自己的简历,规规矩矩的站在了两位面试官眼前。

    两名音乐人一男一女,他们先是翻看了一下奚溪的简历,然后才抬起头看向了奚溪。

    在看到奚溪的那一刻,两人都有些出神。

    他们已经做了这么多年的面试官,各型各色的人他们都见过,但像奚溪这样的,确实少见。

    幻笙毕竟是一家音乐公司,也算得上和娱乐沾边,来到这里报名的人,不管是男是女,大多数都打扮的比较出彩,试图从视觉上博得关注。特别是女生,浓妆艳抹,穿着花里胡哨的,有些简直可以让他们大跌眼镜,都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有勇气打扮成这样出门的。

    奚溪却和他们都不同。

    奚溪今天依旧和往常一样,将一头乌黑的长发束成高高的马尾,穿着她认为是自己最得体的一套白色印花连衣裙,一双再普通不过的浅白色高跟鞋,就连脸上的妆容也是那种得体的淡妆。

    两位音乐人眼神交流了片刻,男音乐人先开了口。

    “奚溪对吧?我先跟你介绍一下。我叫王孟谦,是公司里的金牌音乐人,擅长多变的曲风。我旁边这位是公司里的银牌音乐人,乔侨,擅长古风。接下来介绍一下你自己吧?”

    王孟谦简单的做了介绍,便将正题绕回到了奚溪身上。

    奚溪点点头,深吸一口气“王老师好,乔老师好,我叫奚溪,今年二十五岁。迫于家庭的缘故,我学历不高,十八岁起便到酒吧驻唱,有丰富的舞台经验。”

    “你有专门学习过音乐吗?或者说,在你驻唱的同时,有没有想过让自己更专业化?”

    乔侨一边翻看着奚溪的简历,一边出声询问。

    虽然他们心里也清楚,来面试的人不可能个个都能将音乐专业化,但机会总是留给有备而来的人。如果能找到有音乐基础的人,那么对幻笙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小时候有学过唱歌,不敢说我很专业,但我比其他人懂得要多一些。”

    听到奚溪的回答,王孟谦满意的点了点头,“那你过来看看,这歌单上的歌你随便挑两首,就在这里当场唱给我们听。音响在你身后,耳返到旁边去拿。”

    虽然奚溪进来的时间不算长,但王孟谦和乔侨已经对她很满意了。

    首先就是第一印象,奚溪给人的第一印象十分干净。幻笙虽是音乐公司,但也不是什么都接受的,有时候太过浓妆艳抹反而令人心生厌烦,倒是奚溪这样简简单单的更容易被包装,被大众接受。

    其次便是奚溪的根底。十八岁到酒吧驻唱,七年丰富的舞台经验,再加上她曾有学习过唱歌,经验技巧全都掌握,就已经比其他人略胜一筹。

    最后便是奚溪谦虚的回答。她已经很优秀了,比别人多了经验和技巧,却不说自己有多好,只是比别人多懂了一点知识。这种不争不抢,善良纯真的本性,着实令人佩服。

    这些条件都优秀,那剩下的,就只有听声音了。

    奚溪将那张纸上的歌名全都看过一遍,最终选了一首《红豆》和一首《是否爱过我》。

    第一首歌奚溪已经在酒吧里唱过无数次了,对音准十分有把握。而第二首歌,则是她对自己的挑战。

    在两位大名鼎鼎的音乐人面前,奚溪不想唱两首风格相同的歌,她需要展现自己对不同风格的适应能力,也需要展现自己嗓音的独特魅力。

    站在中央,奚溪闭上眼睛,认真聆听着耳畔熟悉的旋律。

    心里默默地数着节拍,歌声准确踩点而入,奚溪也自然的抬起头,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世界瞬间变得一片迷茫,仿佛她是站在云端,被雾气紧紧的围绕着。她看不到其他人脸上的表情,心里同时也认为别人看不清自己的表现,心情一放松下来,整个人就格外自然和轻松。

    特别是在她沉浸在音乐里以后,她甚至觉得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自己。

    这其实是奚溪从很早开始便在心里默默给自己找到的方法,因为好用,便一直用到了今天。

    十八岁初次登上酒吧舞台的那一天,奚溪不得不承认,自己心里是很害怕的。酒吧里灯光昏暗,所有的光芒都聚在这块小小的舞台上,所有人都肆无忌惮的抬眸打量着舞台上的她,有那么一瞬,她真的畏惧了,甚至不敢拿着话筒上前,险些就丢掉了这份工作。

    那个时候蓝魅酒吧还没有做到这么大,奚溪也不过是个新签约的驻唱,每天工作量排得满满的,却又拿不到多少钱,甚至刚开始的时候她唱歌的声音都是发抖的。

    为了能够攒下积蓄,奚溪除了驻唱还在外打很多份零工,她一度想要放弃驻唱这份工作,但最终还是咬牙坚持到了今天,成为了蓝魅酒吧的大牌驻唱。

    从那时起,奚溪便学会忽视眼前的一切,只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安静又享受。

    转瞬间,一首歌曲唱罢,奚溪调整好状态,开始准备第二首歌。

    对于奚溪唱的《红豆》,王孟谦和乔侨两人没有做任何表态。

    不得不承认,奚溪确实有一副好嗓子,她的歌声婉转动听,就像是一只百灵鸟一样,轻轻的飞入了聆听者的心灵。但从某些层面来说,奚溪的歌声也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

    虽然她舞台经验丰富,能够看出她一点都不怯场,但歌声里那种如出一辙的平庸,还是无法打动两名专业音乐人的心。

    一曲唱罢,当第二首歌的音乐声紧随其后响起,奚溪的心脏却传来一阵抽痛。她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家庭,想起了自己的爸爸mama。

    随着歌词一句句的递进,奚溪甚至想起了才刚刚六岁的奚泽。

    “有谁能告诉我,你是否爱过我,也许这是结果,却又为何如此的冷漠。”

    这首歌的歌词,多么像是奚溪心底对父母的问话!

    不知不觉,奚溪回想起了许多家里的事情,感情不自觉的慢慢融入到了歌曲之中。随着高低音的起伏和变幻,奚溪的眼眶不自觉泛红,眼中甚至有泪光在闪烁。

    她完全沉浸在音乐之中,全然没有注意到,坐在对面的两名音乐人早已是泪流满面。

    这首歌带给王孟谦和乔侨的感触确实不小,他们听出了奚溪歌声里的绝望,听出了奚溪融入到歌曲之中的复杂感情,让他们也为之潸然落泪。

    奚溪第一首歌表现平平,极大的可能是她对这首歌太熟悉了,熟悉到习以为常,就算是不走心的唱也能把这首歌唱得动听。但第二首就不一样了,本来高音就是一个难度挑战,而奚溪又将自己的感情彻底融入到其中,全身心投入到音乐里,带给了大家满满的感动。

    音乐就是如此,只有用心,才能动人。

    音乐声结束,奚溪抬手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毕恭毕敬的朝两位音乐人鞠了一躬。

    王孟谦和乔侨再也坐不住了,两人同时起身,赞许的鼓掌。

    “非常好!奚溪,你的唱功很扎实,未来只要你肯跟着我们的培训班努力学习,你的唱功一定可以再上一层楼!欢迎加入我们,幻笙期待你未来的精彩表现!”

    王孟谦绕过桌子,上前一步,与奚溪友好的握了握手。

    奚溪脸上顿时扬起了笑容,不敢相信的问“真的吗?我真的能留下来?”

    乔侨点点头,“恭喜你,初选通过了!不过你也不要高兴的太早,毕竟幻笙有制度,每年初选留下的十个人里最终还是要走八个。走与留,只能看你自己够不够努力了。”

    “谢谢两位老师,我会加油的!”

    接过王孟谦递到手边的入围资格卡,奚溪感激的道过谢,便直接离开了会议室。

    来之前,她从未想过一切会进展的如此顺利。

    要不是林雯萱和乔明珏给她帮了这么大一个忙,她又怎么可能会有机会呢?

    看来今晚,是该好好请他们两人吃顿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