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靠八卦小报也能修仙在线阅读 - 第621章

第621章

    他和护魂大佬此前商量过,决定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就不特意回到先前去过的那边海城市、也不在其他的城市出海。而是直接一路走到海边、飞到海面上,找个相对清静的地方放出船来直接入海就好。

    洛成手中有游艇主人的那份航海图,上面有不少被标注的地点,虽然其中标注最为特殊的地方、他在这次登岸前就已经去过、并基本将那里搬空。

    然而地图上其他有着大大小小标注的位置还是可以搜寻一番的,因为他们得为了给小紫制造新躯体的工作,提前准备合适的载体或材料。

    小紫最近一段时间除了研究各种法术、传承、功法等内容之余,还研究了一大堆洛成从各种途径买回来的电子设备。以及在它的要求下,洛成掏出来的各种法宝法器、以及各种有代表性的材料。

    因为小紫本身就是一个知识库,还能随时随地联网进行搜索查询,在一系列的钻研并忙完洛成交代的事情之后,也为它自己的将来深入的进行了一番考虑,最终定下需要的一些材料,准备给它自己做一个新躯壳。

    手机固然好,但和洛成互动的时候就有些太麻烦了,这个互动指的是它不好随时随地飞在外面、对外界进行全方位的监测。

    毕竟除非它被洛成拿在手里,否则就只能乖乖躲在口袋里借助一个小孔看世界,能够看到的视野范围太小,能够搬帮到洛城的地方也太少——至少它自己这么认为。

    而且在参考了各种各样科技产品之后,它便有了新思路,再加上嫌弃本身手机的材质太差,所以就想干脆换一个新的壳子。

    洛城也不知道它的这个想法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比如洛成之前一直倚仗的八卦预知新闻能力,以及小紫几次抽取融合其他物品,这些东西到底是如小紫所说的、和它本身灵体已经彻底融为一体,到时只需把数据转移过去就可以,还是残留在手机之中的某些部件上?

    虽然小紫给出的方案比较有可行性,洛成心中多少还是有一点顾虑和不舍的,毕竟这只手机是他父母留给他的遗物。不过小紫说的也有道理,以它如今的进阶程度,现在手机这个形体确实影响了它更多的可能性、和未来发展的可能性,既然它自己提出了进化方向,那么洛成自然会要满足它。

    家里的存货中确实有一部分材料是小紫所需求的,然而最主要的材料,无论品阶、还是材料本身都有些差强人意,所以洛成才决定再次出海,四处游历寻觅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好的主材料。

    按照大佬的话来讲——反正最主要的所需材料只有那么一种,纵然洛成手中航海图里的那些地点里面没有合适的,他也能带着洛成去沿途各个打劫过往船只的、大妖家的水府中转转,或者在海中寻找某些天材地宝可能会出产出的矿脉搜寻一番。

    确实,以大佬的能为,想要达成这一目标完全没有任何压力,而且说实话,大佬的这种隐蔽方式,其实特别适合做各种查探类工作,所以对于他们来讲,如此一面在海上探险、一面寻找所需物品,确实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似乎一旦开始了外出游历模式,时间这种东西就已经不再会被修士们斤斤计较了,本就拥有比常人更长远寿命的修士们,尤其在这一点上特别想得开。

    洛成也是同样如此,所以没多久,直到他再次重回大海之、回到上那艘自带潜水功能的游轮上时,心中还在感慨——果然有了大船之后,原本的小船就有些不够看了。

    当然那艘小游艇洛成暂时并没准备卖,路遇一些坊市岛之类的地方、或者重回华夏区港口等地时,他就会避免麻烦地换乘另一艘船——谁让这艘游轮原本是属于海盗的呢?而且那游艇在近海上使用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上面的地方没如今这艘船宽大而已。

    也是直到出海之后,洛成才再次想起之前关于小明哥险些丧命的这件事,而且这还不是他自己主动关注的,是小明哥那边发来了一个新闻链接,随后又跟了一个心惊胆战的表情符——某地山路,一只探索小队路遇疯狂金丹,些全军覆没!

    事情还是那件事,只是与小明哥当时独自一人钻山林、倒霉的正好遇上那个金丹,结果被人直接血祭了不同,在发现开启秘境需要使用血祭才能进入之后,那金丹便直接升空四处寻觅,有无活人或者体型巨大妖兽的踪迹。

    于是就刚好一眼看到附近山路上有一行人!见那群人的修为都低于金丹期,这位大能便直接冲了过去,准备抓几个人回去使用。

    却不想这些人,虽然修为较低,品阶最高的也不过是凝神境中阶,然而他们却因为常年配合、且之前机缘巧合学到了一套合击之术。

    正面硬怼金丹期未必顶得住,但抗一抗却还是可以的,再加上他们当中有人当机立断立即打电话报警。

    打通报警电话后确认附近虽然没有擎天大队的修士在执行任务,但却有另一组某门派中在附近外出历练的门人弟子,官方以任务形式立即向这片区域、在做官方任务的修士们群发了信息,那组离的比较近的、正在做任务的门派弟子们便立即赶了过来。

    对付这种打定主意不走正道、任何事情都肆意而为的狂妄金丹修士,低阶修士们也有自己的一套行事准则——不会贸贸然上去送死、但也足以惊走对方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