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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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是今年秋天最后一次的枫红,正随着风片片飘落到一对都穿着黑色红边猎衣的少女和少男身上。 「什么事吗?」夏荷月转身问。 风信子紧张的吞了口水,握紧了手上的水晶瓶,道:「那个……我这里有一瓶外伤药,想问你要不要……」 「哦,好啊!谢谢。」 夏荷月伸手接过那瓶亮毛剂,凑到鼻前嗅了下,问:「这是你调得吗?」 风信子脸上同时露出得意和不好意思的表情道:「嗯,配了好几天。这种药止血消炎很有效,而且擦了后比较不会留疤。」 「听起来很不错。我要赶去巡逻了,先走了!」 「噢,好的,一路顺利!」 风信子看着小荷脑后那条被风吹起的乌黑发尾,以及很快消失的身影,觉得既高兴又失望。 「哎!」 肩上突然挨了不轻不重的一拳,吓得他立刻回头。 「居然送外伤药喔?真是一点情调也没有。」 「而且应该是黎明帮你调得吧?你这么粗手粗脚的。」 锦悦和锦耀两名少年,嘻皮笑脸的说。 「我自己调得好吗!」 风信子有些不悦的吊起眼睛,大声回道。 锦悦和锦耀,都是锦辉的堂弟,锦辉父亲姊姊的儿子,他们夫妻俩过世时,正好丧母的锦辉随着父亲回狼群,锦辉父亲就顺带养育起他们,所以他也成为这对兄弟的哥哥。 这俩傢伙在同儕里是出名的鬼灵精,做事情总是能想出一些意想不到的点子或花招,反应机敏,又伶牙利齿,在同儕里挺吃得开的。 不过他其实不是很想跟这对兄弟打交道,因为他不太欣赏他们有时候藉着耍小聪明,皮皮屁屁的,在做事上来偷羊摸鹿。 锦悦瞧着比他们兄弟俩矮了半颗头、正一脸不太高兴的风信子,稍微收敛了些皮条,用比较正经的语气道: 「对了,听说你行军的主要任务是载黎明呀?」 「对啊!知道还问干嘛?你们不是也有参加前晚的会议吗?」 风信子依旧吊着眼睛,不悦的答道。 锦耀在一旁撇嘴,故意摆出委屈的表情嚷道:「就问一下看你是不是还有被分到的工作啊!干嘛那么兇。」 锦耀又摆出俏皮的脸接着说:「你老是这么兇,就算你送小荷一百瓶亮毛膏,她应该也不会喜——」 「你们俩有空到处跟别隻狼讲屁话干话,看来我要加工作给你们了。」 锦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三个少年顿时回头。 锦耀赶紧说:「我们没有讲没营养的话,只是问一下风信子的工作内容。」 锦悦也补充道:「还有教他怎么把妞——」 「那就是屁话和干话!今天起到大后天拔营前,茅厕和厨馀都你们负责!我每天都会亲自检查!」 锦辉抬高声音,摆出兄长的脸色,看着比自己矮一颗头的俩兄弟。 「蛤!」兄弟两同时委屈地叫了起来。 「再蛤就再加工作!半夜站岗永远缺狼,你们精力这么旺盛,晚上去加班刚好不过!」 看见锦辉严肃的脸和语气,锦悦锦耀这下才乖乖的闭嘴,低头转身灰溜溜地在他锐利视线下,往茅厕走去。 走没几步,锦悦突然停下来,回头向还横眉竖眼盯着他们的锦辉,小心翼翼的开口唤道:「哥……」 「什么事?」 「你上次答应要给我们的零用钱,什么时候会发给我们?」 锦辉闻言一抬眉,两个月前他俩跟他吵要零用钱,去附近村庄买画笔和纸,说要研究什么伟大发明的新玩意儿。 他第一直觉是这两个傢伙又在唬烂,真正目的是想要多拿钱去乱花,不然就是买些有的没的。 族里的财產都是按工作职位和积效发餉的,未成年的狼是不会有正式职位,都在见习,领的钱不多。 但后来他发现这俩崽子居然很认真在蒐集废纸和垃圾堆捡来的笔,还自己调顏料。纸和笔也不是啥危险物品,应该也搞不出什么奇怪的发明,他才说下个月发餉会给他们零用钱。但这阵子实在太忙,他完全忘了这事。 他吸了一口气,道:「如果这三天都扫乾净,就发给你们。」 兄弟俩顿时露出一个灿笑,乐颠颠的往茅厕跑去。 锦辉看着他们跑远的身影,放下威严的表情,伸手往口袋里掏出几枚金币,递给风信子说:「喏,零用钱,到时进城后比较有空,可以去逛逛。」 风信子一片感动又不好意思的说:「呃,没关係……」 「我不会跟你哥提的。」 风信子这才兴奋的接过这笔丰厚的零用钱,说:「谢谢锦辉哥!」 哥哥也会每月给他零用钱,只是很抠,(大嫂有时候趁他不在也会给他一点)说什么给太多钱他以后就不会努力赚,害他买礼物给小荷的钱,存好久。 他其实很羡慕锦悦和锦耀,锦辉虽然不是他们的直系兄长,可对他们很好,就算皮也不常对他们发火胖揍,顶多像刚才那样训斥,发配鸟事当处罚。不像自己的哥哥,平均三天一骂五天一揍,彷彿跟他有仇似的。 不过鲜少发脾气的锦辉哥,一火起来,比风玉子还可怕。好几年前,锦悦锦耀有次从路过的人类镇子上捡了几个漂亮特别的盘子碟子,说是路上发现的垃圾。 狼族自古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人类的东西不要随便拿,不管那是啥。 结果锦辉哥一看见那些盘子碟子,瞬间揪起他们的后颈拖过来,然后一把火把那些漂亮的餐具通通给烧了,再暴怒的开吼起来,外加一阵狠揍,扁得兄弟俩鬼哭狼嗥,毛飞满地,锦悦的屁股被开了两排口子,rou都翻出来了,锦耀的后背也开了一条长长口子,鲜血直流。 后来他才知道,那些漂亮的盘碟,是人类法师用来养鬼魂和妖魔的法器,是很危险的东西,碰到了可能会被附身,或是中黑巫术。难怪他们俩会被揍得这么凄惨。 至少他哥还没把他揍到流血过。 「这阵子在药房里学习,应该收穫不少吧?」 「嗯。学到蛮多的,医疗是很需要细心和专注的工作。」 锦辉看着风信子捏着钱,有些无奈的表情,道:「听起来你阵子学到不少细心和专注。」 风信子扁扁嘴,小声的嘟囔道:「王是不是觉得我表现不好啊!所以才派我去载人类……」 锦辉扬起嘴角道:「小子,载医疗官是你的荣幸,另外你想想,你还学到其他狼不会的医疗技术和知识。 而且你只要在她旁边跟着做事,除了晚上站岗,狩猎和巡逻都不用,也不需要跟队长回报。要是你不喜欢这差事,我跟你换,你去压阵和领队作战。」 风信子扁掉的嘴这才恢復正常,锦辉见状,伸手拍拍他的肩,说:「有空你自己问问黎明,有没有什么药是可以促进长高长快一点的。」 这句话要是换作其他的狼说,(除了彩月奶奶),他一定发火,但锦辉哥很少拿别狼介意的事情故意调侃或挑衅,所以他知道这话是很认真为他着想而说的。 不过,他的身高的确比同年的公狼都还要矮一些,不只风玉子着急,他自己也着急。 话又说回来,这阵子天天和她碰面,怎么就没想过问她这事?可是自己上课的脸色都不是很讨喜,她会愿意帮忙吗? 「嗯,谢谢建议,我再找时间问问她。」 「我先去忙了,你弄完也早点回家,你大嫂怀孕这段时间,你哥很需要你帮忙的。」 锦辉揉了揉他的头发说,然后转身离开。 风信子看着他准备离开的背影,突然叫了起来:「锦辉哥。」 「嗯?」 锦辉回过头,风信子一脸紧张兮兮的朝他比个过来的手势。 等他又走回来时,风信子才踮起脚尖,把嘴凑到他耳边,用气音道:「那个……你会送什么礼物给喜欢的女生啊?」 歪着一边身体的锦辉,登时挑起眉,风信子赶紧把方才送小荷外伤药的事情说了一遍。 锦辉正了正一脸要笑不笑的诡异表情,才道:「我会送给她需要或想要的东西做礼物。所以送外伤药挺实际的。」 风信子一听,着实松了口气。 「我得走了。」锦辉朝这他眨了下眼,便匆匆离去。 —————————————————— 她今天早上收到通知,她必须去暮云那里领她的衣服,以及她入籍以后的俸录。 她猜那应该是制服,毕竟自己的驱魔战装是白色外加银色祥云和朝阳的图案(这件是她私下自己订製的,因为她不想穿任何印有湘家家徽的衣饰),在狼族一眼望过去,她一头深棕发和白衣,在眾黑发和玄色猎衣的衬托之下,格外醒目。 而且虽然大家都是黑色窄袖猎衣,衣上的图案也都是狼、太阳、月亮、云和火焰组成,可是图案和衣边的顏色,却依职位高低而有不同。 狼王是金色,象徵王权;彩月、疾风和流星三位长老,是蓝银边,代表长老的威重;锦辉是二当家,一狼之下,眾狼之上,是银边;眾队长:拓帕、子夜、欧泊、暮云等等,是紫边;其他狼族,皆为红边。 这么推算,自己这个新来的菜鸟,应该是黑衣红边。薪水嘛,应该也是从基本薪资开始爬。 就在她想基本薪资会是多少时,房内匆匆踏进一个人影。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我是暮云,族里的财务、帐目和一些杂务,是我这里负责。抱歉你入籍一个月了,昨日才和王确定你的俸等和职位,今早便赶紧通知你。」 黎明站起身看着一对浅橙色双眼的暮云,微笑道:「没关係,毕竟最近大家都在准备行军的事宜。」 暮云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将手上一叠公文本放上桌,抽出其中一本在她面前摊开说: 「哈,感谢体谅,最近的确很忙碌。上面是你的职位、工作内容和俸给,你过目一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我去拿你的衣服。」 「好的。」 黎明伏案,专注的看起来。 她的职位是医疗官,负责族里一切医疗相关事务。此外,必要时,也要参与族里的战事。而上司是锦辉,每週要向他报告。至于俸给,相当于普通族狼的等级,不过还要稍微高一些。 看来狼族真的是不分职位,凡遇战事,各个都得是沙场好手。 加上自己的身手,狼王不是没亲眼目睹过,所以那句必要时也要同作战,意思表达的非常清楚。 看来自己还是逃不过一挥斩百命的杀生宿命啊! 唉…… 文末,是狼王的金色火纹印。 「来,这是你的衣服,从大明都城赶工送来的。」 黎明赶紧伸手接过那叠衣服。 黑色窄袖猎衣,衣上同样是狼的图腾、日、月、云和火焰,而衣边和图案,是白色。 「恭喜你啦!这应该是咱们族里,头一次有别顏色的猎衣。这可是王亲自指定的呢!」 暮云抖开衣袍,继续说道:「你穿上,就会自动合身,冬厚夏凉,也不容易湿,除非你整个人泡在水里。都是城里最好的制衣师和魔法师做的,听说清晏还亲自监工哩!」 黎明眨眨眼,笑说:「谢谢。」 接着,暮云又从桌上一个木盒,掏出一隻尖锐的笔,递给她说:「如果没问题,在王的御印旁边签名。」 她拿过笔,笔尖落在纸上的第一划,立刻感觉自身的灵力从指尖流到笔尖,再凝聚成纸上写下的字。 哦!这签名还挺特别的。 黎明签完,暮云便将公文收回去了。 「那我先走啦!还要拿去给王覆核呢!」 说完,暮云又匆匆抱着公文走了。 「这衣袍摸起来质感真不错。」小九降落到衣服上,边踏边说。 「对,下次要好好谢谢清晏——」 「暮云走了?」 黎明和小九闻声,顿时回头看向急忙踏进屋内的男子。 「刚走,应该是去找王。」 男子点点头,转身离去时,突然又回身对黎明问:「对了,请问你会施展像是把有生命的东西定格的法术吗?像是把鲜花变成永不凋谢。」 她愣了一下,偏着脑袋想了几秒才道:「基本上,如果不是像人或动物之类的活物,是可以做到。怎么了吗?」 男子咬了咬唇,把门关上,走到她面前轻声道:「你是黎明对吧?你的式神叫玄九。我叫寧海,我们都见过,只是咱们今天是第一次说话。 嗯……我想,你应该还不知道,在狼族的婚礼习俗,就是男方会送花冠吧?」 「过去听说过。」黎明答,确实,在穿越前准备功课时,有读到这个。 这习俗是从高阳亲手编织花环,送给温德尔而来的。后来从黑森狼族扩展到其他狼族的结婚礼俗,公狼为即将成为伴侣的母狼织一顶花冠,表达结合后携手生活的真诚爱意,是狼族不成文的习俗。 而狼族的婚礼非常简单,除了送花冠,通常会请狼王证婚,大家庆祝一翻,之后两隻狼结合,就是夫妻了。 也是有彼此很顺眼很情投意合,直接来的,也就是前面的花冠和证婚都省了,一觉后就是伴侣了。 以上两种方式,狼族都接受。 所以她已经猜到,寧海和暮云是啥关係。 寧海略带讶异的表情,说:「哦,没想到你这么快入境随俗,那我就直说了。我打算进城后再跟她求婚,只是冬天剩下梅花,所以我想,如果趁着现在还有花开,就能保存一些花,就太好了。」 她微笑起来说:「当然可以,很荣幸能帮上这个忙。你再给我花朵吧!」 寧海也笑起来,露出俏皮的神情道:「感激不尽!之后你要是遇上什么麻烦,我会罩你。」 「哈哈哈,好,我正好也在找狼罩我这个新来的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