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往日事
两人回到床上,姜延倚靠在床头,手臂搂着闻遥的腰,他沉吟片刻,才说道:“早上我记得跟你说过纹身的事。” “嗯。”闻遥下巴枕在手臂上,趴在姜延肩头,难免有看了他的左臂一眼。 那些疤痕其实已经很淡了,但是,到底回不到没有纹身前的样子。 已经发生过的事,是不可能毫无痕迹的。 “我好像还没告诉过你,姜家的事。”姜延抚摸着她的腰,语气平淡地开了口,“你知道一些吗?” 闻遥眨眼,倒也不是不知道。 姜延这种大佬,私生活自然有人关注,坊间传言说他没有发家前,家里环境就很不错,多余的闻遥却没怎么留意——毕竟和她赚钱没关系。 姜延见她这个样子,就知道她大概只听说过八卦,于是从头开始解释。 “明度的爷爷奶奶,现在常住在京城。”姜延开口就给闻遥发了个炸雷。 闻遥双眼发懵:“那我们结婚的事……?” “他们知道。”姜延说道,“我已经告诉他们了,过年的时候,再回去拜访他们。” 闻遥瞬间紧张了起来,大佬的父母……感觉很可怕的样子。 “我本来之前想告诉你,按照传统方式去提亲。但是你对于结婚这件事好像非常热情,所以,我想我们可以先结婚再补办仪式。” 姜延稍微解释了一下之前没提的原因,“再者,我的父母年纪也大了,身体不太好,可能无法舟车劳顿。” 闻遥终于反应了过来,连忙拒绝:“不用了的,不用那么麻烦。” 她对于结婚这事本来也不算高期待,办婚礼太麻烦了,现在这样挺好的。 “这事可以以后再讨论。”姜延并不着急,重新回到主题,“我说这事,主要是想大概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家庭关系。” “我是父母的老来子,我母亲四十六岁的时候才生的我,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jiejie。”姜延缓缓说道,“我大哥你应该听说过。” 姜延说出了一个在新闻里出现过的名字。 不是国级,但也是大佬级别。 说这个名字,当然不是为了炫耀,而是告诉了闻遥他的家庭背景。 闻遥深深地震撼了。 不是,这年头的大佬,原来还能更大佬一点吗? 这简直比中大奖还刺激。 姜延安抚地拍了拍她的脊背,“我父母也颇有家业,我又是个老来子,所以格外宠溺。所以我年少的时候,比较飞扬跋扈。” 闻遥默默地代入了一下高衙内。 “青春期叛逆,仗着家里肆意妄为,某次飙车出了车祸之后,我二哥把我抓回家。父亲头一次揍了我一顿,说如果不是家里护着我,我早就像野狗一样死在外面了。” 姜延轻描淡写地说道,“那时我才十八岁,自然谁说的也不听,对父亲的话千万个不服。” “所以……?”闻遥听故事听得入了神。 “所以我拿了家里的一笔钱,离家出走,直接去了深市。” 闻遥很佩服,她当年离家出走也就是去了市里。 这人敢跨越大半个国家,也是胆大包天。 “没了家庭庇佑,身上的钱,很快也花光了。”姜延眸光微深,陷入了回忆,“我不肯回家服软,所以参加了深市的灰色组织。” 懂了,古惑仔嘛,闻遥年幼时听说过。 “那个组织主要做的是走私,倒也不涉及黄赌毒之类的,来往于香江和深市之间。身上的纹身也是那个时候纹上的,混社会,有些东西纹在身上,就像投名状。” 底层纹身还有个作用,就是尸体好认……闻遥心中补充了一句,对于姜延当初在干什么也有个了解。 走私也不是想做就做的,有人组织,单打独斗干不了几天。而既然有组织,那斗争就少不了,如果姜延当年体格就这么强健,他自然不可能只做个运货的。 “我在那个组织里待了一年左右,就在此被家里抓了回去。”姜延没对那段黑历史说太多,继续故事,“回家之后,见我变成这个样子,我父亲差点气晕,我母亲气得高血压进了医院。而我被我二哥关在了家里。” 公子哥变成街头混混,这的确很刺激……闻遥情不自禁摸了摸姜延身上的疤痕。 “大约关了三个多月吧。”姜延见她调皮,也不阻止,只是笑了笑,“我大哥忽然来见我,抱着一个小婴儿。” “说家里做了DNA,这是我的儿子。” 姜延将她搂进了点,说出了自己身上最深的秘密。 闻遥下意识算了算时间,试探地问道:“那是……明度?你混社会的时候有的?” “算时间应该是。”姜延语气之中有些无奈,“但是,我并不知道他的母亲是谁。” 闻遥更加疑惑,怎么还变成悬疑剧了。 姜延干脆抬手将她抱到自己腿上,亲了亲她才说道:“或者说,我知道应该会有这么一个人,但是我没见过她。” “我当时被人下了药,绑在椅子上,眼睛都蒙着,就感觉有人摸了我,等我泻出来那人就走了。” 姜延也没在这个问题上搞悬念,直接说道:“我以为是有人故意搞我,因为当时在组织里看我不顺眼的很多。但是,这事后来没有后续,我也就没管。” “大哥告诉我,送孩子来的也是个中年男人,跟家里要了一大笔钱,两百来万,全现金,然后就走了。” “那个年代,监控不全,不好查背后的人。人跟丢之后,大哥也放弃追查,却把明度带到我身边,让我照顾他。” 姜延神情很复杂,他抬手稍微比划了一下,“明度那时出生不过十来天,才这么大一点,我从来没接触过这么小的孩子。” “大哥说,他是我的儿子,是我一辈子的责任,我必须要承担这个责任。” 闻遥忍不住点头,姜大哥不愧是真大佬,三观很正。 不过,明度出生居然是这么个由来。 闻遥以为是姜延的初恋之类的,没想到,真相却这么不堪,是为了钱,没有任何感情在里面。 “……我就这么学着去给明度喂奶,换尿布,洗澡,哄睡。他那时是个乖小孩,每天都会看着我笑。” 姜延眼中似有怀念,“大哥在明度百日时来问我,以后打算去做什么。我看着明度,知道自己再也不能混下去了。” “我去洗了纹身,重新念书考大学,一边照顾明度一边发展事业。”姜延轻叹,“但是,我太忙了,逐渐忽视了明度。” “我的事业发展得越好,对明度的风言风语就越多。他的性格也越来越别扭。有次,明度把花瓶砸到我父母给我选的相亲对象身上之后,我意识到,把明度放在家里,不是一件好事。” “我于是借口发展事业,把明度带着迁到了A市。只不过,我和明度的关系,依旧这么僵。我忽视了他太久,不懂如何去和长大了的他交流。他越长越大,越来越像我,却是那个叛逆的我。” “是我没给他做好榜样。这样的结果,我也并不意外。只是希望,他……不要学我。” 姜延最后,给这段父子关系下了这样的定义。 语调低沉平缓,却已没什么希冀—— 姜延的“延”取自福寿延年,小儿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