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在线阅读 - 第454章

第454章

    他明明记得……

    上周的汽车零配件偷换案,秦牧坐的是证人席。

    而这个案子,突然变到了旁听席。

    目前为止。

    秦牧已经将法庭上的各个席位都坐了一遍。

    就差他的位子了……

    “咳咳,今日,晋城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将公开审理黄兰导致的一死三伤案,将由我周全民,担任审判长。”

    “依法组建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紧接着。

    他深吸了一口气,开始主持本次庭审活动。

    书记员立即上前。

    将法庭纪律当着众人的面,宣读了一遍。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2、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4、未经法庭许可……”

    足足五分钟后。

    十余条法庭规则,才宣读完毕。

    周全民再次望着下方,沉声道:“接下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状,陈述案件缘由。”

    宣读纪律,是为了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

    毕竟……

    许多人都是第一次上庭。

    不懂法庭上的规则。

    而公诉席上。

    一名公诉人立即站起身,沉声念诵道:“本月11日,在晋城郊外的陈家村里,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案件。”

    “新郎陈子石、新娘彭松月两人在某农家乐举办婚礼期间,因为闹婚行为过分纠纷,伴娘黄兰掏出折叠刀,进行自卫,试图制止婚闹。”

    “制止期间,失手导致了四名受害者遭受重大人身身体损伤,经鉴定,一人死亡,三人重伤。”

    “检察院认为,该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明确,没有疑点。”

    “因此向法院发起公诉,要求判处被告人黄兰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处以有期徒刑八年,并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赔偿。”

    话音刚落。

    整个法庭,激起千层浪。

    各方反应都不尽相同。

    被告席上。

    张玮神色还算淡定。

    可黄兰听着公诉人的量刑建议,面色一下子变得惨白。

    虽然她很早就接到了起诉状副本。

    但那只是一纸空文。

    和此时公诉人当庭念诵,感觉完全不一样。

    也就是说……

    如果败诉,她将直接被关押八年!

    “什么?才八年?”

    公诉人旁边。

    陈导光听后,顿时惊叫了起来:“她杀了我儿子,刺伤了三个人,这不是该死刑吗?”

    他死死盯着公诉人。

    冷哼道:“你到底是怎么打官司的?早知道我自己找律师了,随便换个律师,都比你靠谱!”

    言语之间。

    全是对公诉人的不满。

    这一幕……

    直接把公诉人给整懵逼了。

    这种被己方受害人喷的情况……

    他从未遇到过。

    而在旁听席。

    刘梅等妇女听到了量刑建议,也都露出了愤懑不平之色。

    “就是,你打的什么官司?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她杀了人,还重伤了三个,才判八年怎么够?”

    “我刷视频,看到有个案子的律师打官司,一个学生撞了农妇,然后下车捅死了对方,要求的就是判处对方死刑!”

    “我们也什么赔偿都不要,只要判处她死刑!”

    “死刑!必须死刑!”

    “……”

    一时间。

    整个法庭,像极了数千只鸭子哄闹的声音。

    呼声越来越高。

    场面甚至一度失控。

    “肃静!”

    法庭上。

    周全民面色一沉,敲响法槌。

    沉声告诫道:“庭审期间,禁止无关人员开口说话,禁止聚众哄闹,你们再扰乱法庭秩序,将被驱逐出庭!”

    与此同时。

    为了维护司法的庄严,周围的法警也纷纷上前。

    对刘梅等人进行了警告。

    在驱逐出庭的警告下,刘梅等人才不情不愿的闭上了嘴。

    法庭重新恢复了平静。

    而秦牧坐在旁听席的一角,全程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幕幕。

    也是惊叹不已。

    刘梅这群人的战斗力……

    实在是太吓人了。

    她们没有太多的规则概念,即便宣读了法庭纪律,依旧没有严格遵守的意识。

    而且。

    在吵架上,她们有着极高的造诣和丰富的经验。

    只要开口,注定风起云涌。

    绝不简单。

    此外。

    还有陈导光怒怼公诉人的一幕,也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

    一般来说。

    刑事案件大部分交由公诉机关进行公诉,公诉人的起诉状只会寄送给被告人。

    受害者……

    是不会受到通知的。

    公诉机关也没有义务告知受害人的案情相关情况,有义务告知的是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