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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妓

    牛车晃晃悠悠,丁默在车上醒来,稻草跟泥土的气息交织在鼻尖。他睁开眼,手脚都被捆住,身边是一些农作物,铁笼子里还关着一头牛,它们跟他都被困在牛车里。

    驾车的人用乡音讨论着能把丁默卖给哪一户当劳力,是当男的卖劳力,还是当女的卖色相。

    即使跟一堆杂苗畜生关在一起,丁默白皙的肤色跟文秀的面庞还是很容易跟乡野汉子分出区别。

    在这个穷苦的小地方,十个男的六个打光棍,还有三个是老光棍,丁默这样的好货对于他们而言是稀缺资源。

    丁默大四毕业旅行选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没想到一觉醒来改天换地,竟然被人绑架。

    口中塞着脏污的布条,有一点煤味,黑灰粘在破了皮的脸庞。

    他率先想到的是会被杀害分尸,不过依稀能分辨出用乡音讨论的二人中频频提到的一个卖字。

    若是要绑了杀了,想必提不到卖这个字。

    卖,难道是……要卖肾?他一时脑海中闪过倒卖人体器官的诸多诡秘案件,心中涌起悲愤。

    上了十六年书还没卖空肚子里的墨水,就先卖掉肚子里的器官了。

    丁默绝望地想着,与其断须少尾地活着,不如体体面面地死去。他预备咬舌,此刻,过往的短暂人生在脑海中如烟花般流逝。

    家人、朋友、老师,签好合同的租约、续订的番剧、自媒体公司的橄榄枝、明年的设计展、等了三年的合体线上演唱会定档……

    一幕幕,一桩桩,那些平静无趣的日子,现在看来都是岁月静好。

    他默默地为自己哀悼客死他乡的结局,把口腔内的布条顶出去,随着牛车的晃动,布条已经被震得比较松了,现在他用舌头左右来回顶弄,尝到苦涩咸腥的味道。

    丁默还在跟布条作斗争时,牛车停了下来。

    汉子打开车闸,把丁默拉下车。婆娘打卡车笼,把牛拉下车。牛哞了一声,遭来婆娘的叫骂,婆娘恶狠狠拨弄牛鼻子处的环,牛哀鸣一声却逃不过魔爪。

    村里的人已经随着牛车拉入村内跟随着聚集到一起,收到风声的给没收到风声的传话,一起来看新到的“牛”。

    炽热的太阳烘烤着大地,丁默不得不垂下眼,他穿的短衣短裤被村民指指点点是个sao娃子。

    人群中有反光的金属,折射太阳的恩泽戏弄丁默。

    丁默无奈地去看哪个小孩在这么恶作剧,却看到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少年,皮肤黝黑、样貌姣好、神情呆傻,咬着指甲。少年的鼻子上戴着一个金色的椭圆鼻环,一旁的村霸搂着少年以示主权。

    丁默侧头看着牛鼻子上的铜环,打了个寒战。

    “牛”在村子里不是耕地的牛,而是被耕的旱地。那“卖”的意思不言而喻。不是卖器官,竟是卖屁眼!

    村民们围绕着新来的“牛”而量价,他们各个面容老气,有些是真的年纪大,有些是被高原、烈日、长久的农活逼成苦相。读过两年书的年轻人大多去了城市打工,留下的是只会乡土话语,也只能适应族群生活的老光棍。

    粗糙的手指因为握钉耙跟锄头而磨出老茧,指甲盖灰沉污浊,嵌着泥土。

    粗粝的掌心摩挲着他的身体,老家伙们揩油撒欢,在年轻的rou体上找寻到乐趣。

    丁默被束手捆脚塞嘴,最多只能左右蹦跶着躲避验货,还会被自己给绊倒,惨兮兮地摔在一片尘土里。

    老光棍们发出奚落又yin贱的笑声,嘲他的不自量力。

    即使来了个好货,也不是谁都能掏得起钱买他的。

    丁默细皮嫩rou,一看就干不了什么粗活。他是个男人,还不能生崽子。村长觉得添置这么一口人在村里只能是累赘,村民们并不觉得。

    村长认为利益最大化,是大家伙一起掏钱均摊,让丁默当村里的公妓。大家伙都觉得好。

    可是公妓安置在谁家,又是一个问题。安置在谁家,都有人觉得被占了便宜。

    村长的儿子许三,在县里读过小学,上到六年级,会讲磕磕绊绊的普通话。

    作为村长的儿子,他家可以支持他娶上临村的村花。但他嫌人家土气。

    他一直想讨个城里的媳妇,不过他相貌粗鄙,言语土气,连约炮软件都吊不上妇人。进城打工两年,钱都被同厂的黑丝meimei给哄走了。别说娶媳妇了,半根毛都没捞着。

    眼前倒好,给他捞着机会了。

    丁默穿着斯文,长相一看就是城里人,干净白皙讲究,眼中闪烁知识的光芒,就是跟村里的土包子看起来不一样。

    许三阻止了村长把人当公妓的演讲,用自己的信用把人先保了下来。

    价钱没商量好。

    人贩两口子想开个高价,但村里觉得没zigong的不配那个价,压了二成。双方纠缠,人贩两口子住下一晚,明日再继续舌战。

    丁默被捆在牛车上,牛车停在村长家牛棚里,饲料跟粪便在小小一方牛棚混杂出生不如死的气味。丁默顶出口中的布,浅浅遮住鼻子,心理作用聊胜于无。

    晃晃悠悠再次醒来,周围的恶臭消失,丁默迷茫之际还以为自己从地狱飘到了天堂……难道已经死了吗?

    他乘着摇摇牌动物车到了一处洞xue,里面有一些干燥的软草。

    被抡到地上,他才看清楚背着自己的,居然是一只大狗。在这深山野林中,还能有一只野生大金毛,也是稀罕。

    丁默不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睡前是夕阳未落,现在已经天黑寂静。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

    金毛舔了舔丁默的脸颊,将那黑乎乎的煤灰舔走,露出丁默的整张脸。

    丁默瞥到软草堆里有一个眼熟的包,正是自己失踪前背着的包,被绑后连包也消失了,还以为是被扔掉了。

    看来这只金毛是辨认出自己就是包的拥有者。

    丁默有理由相信这是一只颇通灵性的犬,他扭着自己的腰腹,将侧身压住的手腕露出来,“狗狗,能帮我把绳子咬断吗?”

    金毛凑近手臂闻了闻,手臂反扣,正好在屁股附近的位置,比起绳子,丁默运动裤裆部的气味更令金毛好奇。

    狗鼻凑到丁默双臀之间,嗅来嗅去。

    大金毛的尾巴摇晃,长长的狗yinjing勃起,犬齿咬住丁墨的裤子,把他的裤子脱下半截。怎么也拽不下来的,干脆咬成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