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悦忌惮带着血腥味的沈潮,却是不排斥那晚梦魇后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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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沈潮接到沈霖的电话,耐心听完堂弟讲一半留一半的话后,平淡地嗯了一声就挂断。 他最近事多心烦,之前不好的预感一一应验。S城地头蛇联合起来围攻公司,三个月前周家那件事被拎了出来做靶。因为动了枪,当时沈潮也请人吃了两三餐饭才把事情压下去。然而总归不是港城,现在沈氏要遭殃,三年前的芝麻小事都会被挖出来,更何况三个月前的事。S城人多密杂,那惊天响动不知入了多少有心人的耳。 今天督察部又进了公司,把财务的资料要走。沈潮在S城部署的都是新兴产业,沈氏总部被他留在港城。总部迁移本是接下来三年的重心,但沈潮今时今日也不得承认一直萦绕在心里的“未到时候”的预感实在救人命。 别说怎么在S城生根发芽了,连他本人都要想法子脱身回港。同样要吃几顿饭,这次约人就没上次简单,人托人联系,沈潮记不清上一次那么忍气吞声看人脸色是什么时候——也许是阿爷还在的时候?不对,那时候他尚是只需懂吃喝玩乐的二少,无需负担太多人的希冀与责任。那得是大哥刚去世的时候,素来纵容他的父母急着保住长房地位,逼他半年时间托稳大哥十几年来的努力成果,然而辛苦是辛苦,认识到身份之落差也如饮黄连水,有才智替代乖顺,沈潮也没沦落到看长辈脸色行事的地步。 这样的天才让沈潮堪称顺当地度过了他的少年生涯,踏入商届后更是旗开得胜,不仅护住了失去老掌舵后的大船,还将沈氏送上新巅峰。沈潮一路顺风顺水,加上时代的拥簇,竟是真没这样丢过人。 忙活了一个多月,许下暧昧的承诺,沈潮总算落实回港的事。公司照常开,抢到手的业务被瓜分成几份送了出去。想来接下来好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有好收获,三年部署只需一次调查就化为乌有。他属实憋屈,沈霖这一通电话就显得特别不是时候。 楚悦在眼前时,青靓白正的学生仔又乖又安静,自然熨贴暖心。现在看不见摸不着,又听见他同周泛还混在一起,佛都有火。更何况沈潮从来不是一个脾气好的人。 沈潮在电话里回复得平淡,心里想着也没差几天回港,沈霖和楚悦是该管管了。 沈潮临走那餐饭是陪关系不错的警署人吃饭。 那人妻子是沈潮自小认识的富家女,当年为了爱情闹得人尽皆知。而当一个人决心要走,是很难被强行留住的。如今看来,至少苏苏看男人的眼光比她家人都要好。沈潮当年偷偷给苏苏塞过钱同机票,在美国为这位一起打过架的好友当一个沉默的中转站。苏苏睡了几天他家沙发,临走前画了数日来第一次完整精致的妆,她笑到牙龈露出,极开朗,像她想象中的未来:“我走啦,我要去见明斌了。阿潮,好在我从未喜欢过你。” 沈潮当纨绔时,人缘就不错。帮得就帮,然而喜欢这件事从来不会是他做菩萨的理由。 明斌只知道老婆同沈潮关系好,沈潮来S城这几年,三人也常聚。局里也有谈论沈潮的事,他虽不是经侦的,这么大动静也猜得到沈潮处境。因而今晚特意约了人,酒过三巡后壮着胆对沈潮讲:“沈生尽快回港也好,当时没来得及处理的可以处理下了。” 沈潮琢磨了下明斌的提醒,脸色微变。他问:“S城有耳?” 明斌摇摇头,道:“收到信。”他是个正直的人,苏苏当年图的就是他老实。老实人看在多年前沈潮的帮助提点几句已是极点,再也不愿多说。 沈潮知道分寸,明斌肯同他讲内鬼一事已是十足情分,没有要质问下去的道理。他对沈家对粤城没有多少深情,坊间一直传沈家黑白生意纠缠,钱上的臭味六成是血腥味。沈家确实不干净,爷爷临终前为帮后辈积福铲除三成,到沈潮手里又斩两成。剩下一半是多方妥协的稳定。 沈潮倒也不是不想全部洗白,但这注定不是短时间能成功的事。他厌憎堂口那些叔伯,本事没几分,日日就知道喊打喊杀,倚老卖老。之前催着要他带后辈的就是这些人,近几年的沈潮比起初出茅庐时收敛太多,这让消停了一长段时间的叔伯又起了不必要的心思。 本是偷懒,加上爷爷过世时的确嘱咐留些情面,免得鱼死网破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沈潮冷笑了几声,看来有些人还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他站起身,给明斌添酒。杯口压低,笑得像和气生财的儒商:“虽然贵千金的满月酒不方便参加,礼肯定少不了,过几日就送到,不要客气,毕竟我同苏苏这么多年交情了。” 尽管沈潮想让楚悦留在原来的高中好好读书,但人都找来学校了,身份曝光后,这书自然是没法安稳读下去的。 沈霖做了主,请了家教让楚悦安心在家。自从上次电话被挂,他就知道二哥这是生了气,照二哥这记仇本性,等人回来有的好受,这个时候就不要因为这种事情再去打扰人了。 沈三少面带愁容地泡了杯热茶,透过餐厅的落地窗看在花园里背英文的楚悦。 年轻真好,这么年轻就遇上脾气好了点的沈潮真好。 事实上,楚悦是见过脾气没那么好的沈潮的。 他见过沈潮怎么打架。 其实也就是六七年前的事,当时他和母亲还没搬家,住的是更破旧的阁楼。某日下午,楼下比平日更吵,屋里就他一个,他要练听写,多次失败后就不想顾妈咪的叮嘱,下楼想看看情况。 楼下住的是一个十九岁的大哥哥,楚蓉蓉叫他棠仔,每每这么被叫到,棠仔都会满脸通红,连说话都变结巴。楚悦不喜欢这样作态,但棠仔看楚蓉蓉的眼神很干净,是纯粹的爱慕,像后桌肥仔看自己的同桌。棠仔有时会给楚悦买包着玻璃糖纸的糖,笑容心不在焉但不带恶意。 因此楚悦才敢在吵到楼震的动静中下楼。 凶神恶煞的一班人马站在被踹得稀烂的门前,堵着棠仔,为首的人用刀背一下下拍着棠仔的脸,喝道:“谁叫你去三水吧卖货的?” 棠仔的左脸已红肿,眼神躲避,只一味讨饶,讲对不起讲我不知道,楚悦注意到他脖子上有青紫色的手印。 那手印上现在又被覆上手,是一只养尊处优,极漂亮的手。本来懒洋洋挨在墙上的青年走到人群中央,在捏紧棠仔脖颈前还帮人整理下皱巴巴的polo领。 “我们已经浪费太多时间了。”他指节屈起,听见身前人嘶嘶的气声,“我是不是一开始就和你说了给个名字出来,这事情就结了?我那时候可不是在问你。” 棠仔自然是回答不了的,他或许想在氧气被剥夺前说些话,但刚刚那么长的时间,他都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年轻并没耐心的沈潮不想再给机会。他按着人的脖子,往后退了半步,提膝猛踹腹部,一声不似人的惨叫后,扔下棠仔转身离开。 “今日我上完班了,下班前建议你们尽快找下一个开得了口的。” 尽管全程捂着嘴,楚悦总觉得沈潮离开前往楼梯间里看了一眼。 如果沈潮在场,听他儿子复述这件事,必然会义正严辞道这是他的黑历史,什么是黑历史,那就是知道的人都必须当没发生过的事。当年他被拽回国,爷爷把他扔进帮会里,随便挑了个叔带他。若只是不用心不想带他,倒是皆大欢喜的好事,偏还想着折辱沈家的小少爷,要他跟着底层马仔去做些追债查货的腌臜事。 早在当年动荡时,沈潮就报了这仇,枪抵着老头子的心窝把人逼去了加拿大,再也不能回来。然而年轻气盛的人不觉得迟来的报复有多尽兴,而在他不知道的地方,这样不得体面的见面竟是他与楚悦的第一次见面—— 这也是楚悦为什么在沈潮自认为的初遇时,被无端改了名字也不做辩驳的原因。 楚悦忌惮带着血腥味的沈潮。 今日是沈潮回来的日子。 沈霖一大早被闹钟和楚悦扒拉起床,急急忙忙打理了一番,就开车带人赶往机场。 等沈潮到出口,两人已经玩着手机等了两小时。 楚悦笑得眼弯弯,朝沈潮挥手:“Daddy。” 沈潮揽过他的肩,“一个月未见就同你三叔像了。” 楚悦不知男人在讲自己开朗些许,还是周泛的事。注意到沈潮脸上的疲态,便只捡轻松的应承:“毕竟你回来嘛。” 他也不算讲大话,沈潮这么快回来,他确实是有点高兴的。 楚悦忌惮带着血腥味的沈潮,却是不排斥那晚梦魇后的拥抱。左右现在自己也沾上那股铁锈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