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4 木秀于林
陆一凡一上网,就看到很多粉丝给他留言问他是不是有一个“白夜”的马甲。他也听说了这个作者,新晋榜单上的黑马,只凭借一篇二十万字的完结新文就在榜单上名列前茅,他不禁想这人是有多么强的背景后台,或是花多少钱买营销。 当慕名参观他的作品,他一眼就看出,这是秦筝。 尽管他换了文风和题材,但陆一凡太了解他了。了解他的人,了解的生活习性和写作习惯。 秦筝的身上已经贴上他的标签,因而想摘掉很难,还是有一部分读者以为白夜是他的马甲。白夜亲自下场发微博澄清,还有他那前基友,也在帮着秦筝宣传造势。 白夜的微博名前缀,赫然是听风的工作室。 陆一凡狠狠把手机扔出去,气得全身发抖,脸色发绿。 听风从一开始就瞄准秦筝,文赛就是他为了捧秦筝而布下的陷阱。 他见雀张罗,就等着秦筝自投罗网。所谓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人一拍即合。 一块儿把他绿了,双宿双飞。 这如意算盘,打得可真好。 陆一凡心中冷笑,想到秦筝离开前那些深情的话和眼泪,更是愤怒至极。 全是装的。 他放手放他去听风那里,是不是正好遂了他的意? 他说的一点没错,从头到尾,他才是第三者嘛。 陆一凡心中苦涩,身侧的手握成拳,狠狠砸上桌面。 然而,又颓然地垂下来。 他有什么资格怪秦筝?他在他这儿不快乐,所以才想要跳槽,想要逃离。 他何苦把他拴在身边呢? 也许,放他去他想去的地方,做他想做的事,才是对他最好的选择。 一种深深的无力和绝望感袭来,陆一凡瘫倒在椅背上,万念俱灰。 这也就意味着,秦筝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永远再也无法拥有他。 他可以机关算尽,破釜沉舟,逆风翻盘,但是这一次,他输得彻彻底底。 永无挽回的余地。 “谢谢你,小筝,我找到工作了!”周子安兴奋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秦筝看了眼身边的听风。 “你不应该谢我,应该谢这位老板。”他直接把手机给听风。 “风哥,我码字去了。” 自从跟了听风,秦筝的状态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顾写。 文赛为他攒下读者基础,又有听风的人气做铺垫,再加上工作室的营销包装,他很快一炮而红,势如破竹。他闭关修行一个月,夜以继日完成了一篇二十万字处女作,冲上新晋榜。 那篇文是他一直想写,之前为了收益一直不能写的悬疑惊悚题材。他一方面是突破自己,一方面是极力摆脱以前绿洲的影子。 虽然他的粉丝与日俱增,但书粉都说他极其高冷,上线就是更新,从来不跟读者互动。 其实他并不是高冷,只是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用作品说话。 他虽开通了微博,也没分享过生活动态,发的微博全是记录进度打卡。 粉丝亲切地称他为“没有感情的码字机器”。 听风有时跟他私聚,他除了,其他时候也都是沉默。 他很少把自己的私人生活或者内心想法告诉别人。听风时常觉得,秦筝甚至是一个很封闭,让人捉摸不透的人。 他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和高高垒起的心理防线。一般人很难越过他的心理防线,超出他的心理安全距离,因而也没人会走进他内心。 曾经他只对陆一凡一个敞开心扉。他把他的天真、幼稚、孩子气、脆弱、放肆、傻气全都给他,但是他不要。之后他就把自己完全冰封起来。 秦筝常常会一个人盯着夜幕发呆,或者不打伞在雨里漫步,美其名曰找灵感。听风觉得他是孤独的,但他又享受孤独,没人能打扰他的孤独。 总之,听风除了在文学上能和他产生共鸣,在生活中,他觉得秦筝就是一怪人。 同样的,秦筝对听风的想法也能窥探一二。 这一切都是听风的套路罢了,他从一开始就在下一盘大棋。用感情拉拢,用礼物挑拨离间,用人情让他无法拒绝,用他渴望的东西撩拨引诱,然后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地把他挖过来。 他完完全全,一步不差地落入他棋局中。不如说是,捕兽网中。看清这个本质,他对听风的偶像光环也消失。经历了陆一凡,他不再是愣头愣脑的打工人,知道听风欣赏他是一方面,更大的方面,是看中他身上的潜力和利益。 他不过是,由一个棋局滚入另一个棋局。 但他也乐得自在,跟听风就属于井水不犯河水,各取所需的和平关系。 听风一转头,看到秦筝又在望着车窗外的夜景发呆了。 “小秦?” 听风叫了他一声。秦筝回过神来。 “明天你的新书签售会,好好准备准备。” 以前他的读者都属于绿洲,现在他终于要面见自己的读者了。秦筝激动得一夜都没睡好,早上起了个大早,听风还专门为他准备了妆造师。签售会开始之前,他被拉到化妆间一顿捯饬。 “钢铁直男”秦筝被迫涂脂抹粉,内心极为崩溃。造型师小jiejie把他当作男版奇迹暖暖,把一件一件时装在他身上比着。 “这件好看,很适合你。” “小哥哥腿长,应该穿一件能凸显长腿的裤子。” “你觉得直发还是卷发好看?” “我觉得小哥哥卷发更有味道。” 妆造师小jiejie七嘴八舌,边议论边花痴。秦筝叹口气,打开手机文档,在化妆间甚至码起了。 最终,他做了个让他哪哪都别扭的爱豆造型。 签售会现场书粉们翘首以盼,随着白夜进场,寂静了一秒,粉丝们狂热地尖叫起来。 女粉疯狂地拿手机拍照,铺天盖地的闪光灯晃得秦筝睁不开眼。 “大家好,我是白夜,很感谢大家来到我的签售会,喜欢我的书。” “啊啊啊白夜大大太帅了吧!” “之前没看过他照片,没想到他真人这么帅!” “这是男频作家会拥有的颜值吗?” “我他妈想直接打招呼:嗨~老公~” 秦筝在热情粉丝的簇拥中坐下来,一一给他们签名。女粉拿到签名后一脸激动,恋恋不舍地盯着秦筝,根本移不开眼。 “我好喜欢你的书......”女粉和他娇羞握手,“能不能跟你合张影?” 秦筝有点镜头恐惧症,但是碍于粉丝请求他不好拒绝,就僵硬地摆个姿势配合女粉合照。 之后每个要签名的女粉几乎都要和他合影。秦筝内心有些抗拒。这些粉丝的狂热是病态的,他知道她们好像并不是喜欢他的书,而是把他当作某个开演唱会的明星偶像? “就这样吧。”秦筝小声对工作人员道,“今天先结束吧。” 他有些想逃离了。 陆一凡刚结束一笔生意,从大厦出来,走下楼梯。 忽然,他的脚步顿住,因为他看到不远处的会场外,秦筝被人簇拥着走出来。 他怔在了原地。脚下像生了根,再也迈不动步子。 秦筝刚从签售会出来,粉丝还拉着他新书的横幅。工作人员围着他,狂热粉丝追赶着他的脚步,那些女孩花痴着,尖叫着,诉说对他的喜爱之情。让陆一凡想起明星出席活动的路透。事实上,秦筝也险些让他认不出来。 他穿着一身白西装,带着金丝边眼镜,头发微卷,清冷矜贵。和他记忆中那个臭屁爱哭的小屁孩判若两人。 他的小男孩好像一夕之间长大了,长成了优雅骄矜的贵公子。 一个女粉不知说了什么,秦筝听到后笑起来。他嘴角轻扬,笑意融化开清冷的神色,双眼熠熠发光。那光里是他没见过的意气风发,自信骄傲。这才是真正的他,鲜衣怒马少年郎。 而不是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委曲求全。 陆一凡又是邻家少年初长成的自豪,又是自责的酸涩。直到秦筝回过头,也看到了他。 秦筝的笑僵在脸上。 身边粉丝的喧闹声成为虚无,两人遥遥对望,时间仿佛静止在这一刻。 粉丝们顺着秦筝的目光,看到陆一凡。 “诶?那不是绿洲吗?” “洲大?洲大!” 认出他的粉丝惊喜地跑过来,陆一凡仓皇离开。 秦筝望着他的背影,凝伫在原地,久久失神。 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 第一次,他落荒而逃。第二次,他落荒而逃。 他们连正面相对的勇气和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