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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

    (1)

    闫哲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云博,但他知道来者不善。

    他小时候羡慕云博时常被家长带去高档咖啡厅吃西餐,便想自己开家咖啡厅,写上云博与狗不得入内。

    现在的确是开了一家咖啡厅,然而自己实在没有经营的本事,于是划了一半做网吧,勉强算是收支平衡了。就算都亏了也不要紧,反正这些都是副业,人奋斗一生要是连自己的爱好都不能支撑,那也太丧了。

    他的主业是炒股,随便帮人炒股。

    “曾经华尔街最年轻的华人金牌stockbroker,竟然沦落到现在这个样子,你还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云博的声音还是那样好听,哪怕每一次开口都是极度尖酸刻薄。

    闫哲不禁想道:从小他就致力于惹毛云博是不是只是想多与他说几句话呢?

    但不是现在,现在他和云博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伸手把挂在后上方写着“欢迎光临”的木牌翻了个面,上面写着“云博与狗不得入内。”眼前的人瞬间面色铁青。

    事实证明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自尊心比天高的云博都能厚着脸皮睁眼瞎,点了一杯美式赖在这不走了。

    平心而论他和云博没有什么大过节,更不存在什么八点档的深仇大恨,那块木牌只是为了完成小时候的念想,但前男友貌似想吃回头草的事实,这在闫哲看来已经是盆涛天狗血迎面而来,他吃不消。

    重点在于,这不合逻辑。

    天,爱情为什么要讲逻辑?闫哲也想不通,但在他们分手时,云博能把他们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揉碎了摊开了像演讲学术报告一样指出他们有多少不同点,在一起有多么不合适,闫哲认同了,于是就分手了。

    云博是一个很严谨的人,他没有将不合适的过错归究于哪一方,而是双方都棱角分明,并且死性不改。

    闫哲以为好聚好散就是最终结局了,没想到是云博强行来给自己加了一段戏。

    他做好了一杯美式端给云博,日常门庭冷清的咖啡厅只有云博一人坐在这,他在对面坐下,问云博有何贵干?

    “我后来又思考了一下,觉得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云博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可行性报告,闫哲看了两眼,便随手丢在桌上。

    他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份大意为“在双方可接受的范围内各自退让从而能和平共处”的可行性报告,他只想笑,云大天才连求复合这种没品的事都能做的如此标新立异,真该给他颁个奖。

    “可行性为0,”闫哲想笑却没笑出来,“我,一步都不会退。”

    (2)

    其实他们俩已经三年没见了。

    闫哲不知道云博怎么做到似乎时间不曾流逝,一来就能开门见山,连一丝尴尬都没有。

    三年前分手后他毅然决然的回国,看似无所顾忌其实只有自己知道的慌乱,直到踏上故土心才安定,逃避也好洒脱也罢,当时他是真真切切想让云博与过去的回忆随风而去。

    然而只需要一个契机,只需要云博再次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云博的存在感就不可能被忽略。

    “你非得这么狠?”云博突然站了起来,扯住他的衣领把他拽了起来,猛然的情绪外露就像被针扎破的气球,声音大,一会儿就xiele气,“我……找了你很久。”

    熟悉如闫哲在听到这句话时便自动转换了含义,云博很想他,找了多久便想了多久。

    “可我一点也不想你。”闫哲说。

    云博不可置信地看着犹如没心没肺的闫哲,松开他的衣领,颓丧的坐回了沙发里。

    如果要问云博曾经做过最后悔的事,就是跟闫哲分手。

    哪怕他们每天都要因为芝麻大小的事吵得水火不容,也比从对方生活中消失来得好一千倍一万倍。

    他以为闫哲至少会据理力争的推拒一下,或者给彼此一点时间冷静一下,但闫哲没有,他说好,那就分手。

    分手的第二天闫哲就不见了,他仅仅只是带走了常穿的几件衣服和电脑等随身物品,就像只是出门旅游一趟,然而下班之后回到家的云博就再也感觉不到闫哲的气息。

    一个跟自己一样张扬耀眼的人消失,没有一点缓冲的余地,云博刚刚种下的恶因,还没来得及后悔,就已自食恶果。

    闫哲离开的第一周,他尚且能够强迫自己按部就班的生活,第二周,第三周,他逐渐焦虑,难以入睡,无所事事到加班,整理得干干净净的家里几乎没有人气。

    闫哲的衣服总是乱丢,丢在沙发上,丢在床上,拿出来用的工具总是不放回原处,茶几上堆满了零食水果,吃一半坏一半……

    是,没错,闫哲有很多坏毛病,却充满了生活气息。

    他回到再也没有人给他留一盏灯的家里,打开冰箱也只有发黄的蔬菜。

    在那一刻他非常非常想念闫哲,并非只是想念他的好,而是他们兵慌马乱的曾经。闫哲从来没有那么好,他爱的也从来不是完美无缺的闫哲。

    (3)

    如果要用几个成语概括闫哲与云博交织的生活,那就是少不更事,聚少离多,莫名其妙,干柴烈火,一地鸡毛。

    闫哲第一次见到云博是在小学一年级,从来都是“别人家的孩子”的闫哲没想到神童也能扎堆存在,甚至比自己更胜一筹。

    公立小学都是按社区划分就读的学校,为了上一个比较有名的小学便搬家来到新的小区,正巧与云博家成了邻居。

    云博的父母在省会工作,他是爷爷奶奶养大的。但从一开始,云博就选了与他不同的路。

    小学六年只用了一半时间,连跳三级直接考上了省会的重点中学,顺理成章的回到父母身边。而闫哲却选择了按部就班,哪怕一直都是年级第一,都仿佛是明珠蒙了尘,与云博一比,一个是天上文曲星,一个是人间伤仲永。

    所以闫哲一直很讨厌云博。

    上中学之后云博只有寒暑假会回爷爷奶奶家,哪怕只是这么短短时间的接触,两人见面都还是横看竖看都不顺眼。

    闫哲有时会有一种很奇妙的直觉,云博并不像他讨厌云博一样讨厌他,而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愤恨,所以会对他与小学鸡们一起玩那么生气,明明那时他也是小学鸡,云博也只是小学鸡的年龄。

    上初中之后,他才渐渐明白云博的感受。当你发觉你的日常生活因为过于简单而感到枯燥时,你就会迫切的想要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或者因为竞争而让自己不爽的东西。

    很显然云博符合这种东西的评判标准。

    少数几次因为参加奥数物理等比赛他去了省会,很巧的每次都会碰到云博,但他们一个是高中组一个是初中组,根本不在一个竞争层次。那是闫哲第一次对云博产生强烈的不甘,但他没有办法,这是他自己选的路。

    他与云博一次又一次擦肩而过,终于在上大学时,他选择了出国。这并非没有预兆,当时国内的大学基本都是严进宽出,对他来说实在意义不大。

    世界名校对天才有着致命的吸引力,闫哲几乎没有犹豫就确定自己将要申请Harvard Uy,因为他的校训是追求卓越。

    就在这时,出国三学几乎断绝了联系的云博给他抛来了橄榄枝,他请他的导师给闫哲写了一封推荐信。他突然相信也许心有灵犀是存在的。

    闫哲终于再一次与云博在同一个校园里,闫哲学的是精算,云博学的是经营,但在闫哲的迎新舞会上他还是看到了云博。明明是同岁的两个人,云博却看起来成熟许多。他邀请闫哲跳第一段舞,两个蹩脚的门外汉跳的磕磕绊绊,却抱得越来越紧。

    后来他们又一起喝了点酒,云博一直守在他身边挡住了一波又一波女生的跳舞邀请。他大概是有些醉了,竟觉得这样的云博意外的可爱,他对云博说:“你把我的舞伴都赶走了,拿什么赔我?”

    “我陪你,”云博又拉起他缓慢地转着圈,“从今往后,都只能我陪你跳舞。”

    “好吧,好吧。”闫哲晕乎乎的,不知是不胜酒力还是转晕了,嘴角总是带着笑意。如果不是认识云博多年,他都怀疑自己这是一见钟情了。

    (4)

    大概是受到国外开放氛围的影响,他们之间的进度快得像火箭,略过了一系列纠结暧昧的时期,直接上了全垒。

    其实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总是很少,闫哲初入大学有许多未知,而云博则是即将毕业要准备论文。最常去的约会地点是图书馆,还都是一头扎进书海求知若渴。

    但他们并不觉得难耐。闫哲爱死了云博在报告论文时不卑不亢对答如流神采飞扬的样子,闫哲毫不费力地写下一长串匪夷所思的公式推导也让云博疯狂着迷。

    有人曾说过,最好的爱情是相互崇拜,他们就是这样。

    他们一起度过了大学,研究生,参加工作,云博成为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职业经理人,而闫哲在华尔街最大的证券交易所工作,手中代理着数十位亿万富翁的基金项目。

    本该如童话故事般“一直幸福美好的生活”,但现实总是事与愿违。

    人的野心一向不知足,何况云博从来不缺野心。因为都要上班,国外是标准的八小时工作制并不算累,但他们相处的时间还是少了。当云博提出想让闫哲辞去工作时,闫哲没有多想就同意了。

    本质上来说闫哲并不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来维持生计,所以辞职也无所谓,他愿意迁就另一半的时间来规划自己的时间。他也是个很懒的人,能偷懒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闫哲开始趋于生活,云博却越来越往上爬。这正是从小不同的人生经历带来的差异,闫哲习惯混入人群,永远保持最领先的地位,而云博根本不屑与“普遍人”为伍。

    然而当云博发现闫哲几乎与一个“普通人”无异时,强烈的不和谐感令他无法忍受。闫哲会睡懒觉,看脑残综艺会哈哈大笑,不爱运动,喜欢炸鸡和肥宅快乐水这些垃圾食品。

    他都快忘记自己是为什么爱上闫哲了。

    之后的一切就一发不可收拾。总是因为生活中的小事吵架,冷嘲热讽,分手,闫哲的离开。

    闫哲走后他在书房发现了闫哲留给他的存折,相当于他几年年薪的巨款。闫哲闲在家时玩的区块链和比特币,转卖之后净赚500%。

    他们一帆风顺的生活就因为他的自以为是全都乱了套。

    (5)

    云博赖着闫哲不走了。

    闫哲走了一路身后都跟着一个尾巴,甩也甩不掉,干脆在走进小区时跟保安说拦着后面那个人别让他进来。

    还没走远就听见云博跟保安小哥说:“我是他男朋友,我们吵……”

    “男性朋友!”闫哲立马返回捂住他的嘴,见保安小哥一脸震惊,急忙解释道:“这人喝醉了嘴没把门的。”说完就把人连拖带拽拉走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闫哲说,“学无赖上瘾吗?”

    “我回来的急,什么都没带,也没地方住,你知道我爷爷奶奶都回乡下了……”云博淡淡地说,却听起来满腹委屈。

    闫哲根本不想听他诉苦:“打住,往前直走700米有个宾馆,打车5分钟内有个大型商场,好了你的问题解决了。”

    “还有一件事。”云博说,“我男朋友丢了。”

    “……”闫哲被他整得一脑门官司,“你男朋友死了。”

    “你干嘛诅咒自己?”云博不赞同的说。

    “……你他妈是失忆了忘了我们已经分手了吗?你死了几个男朋友死的都不是我ok?”

    闫哲拔腿就走,这么胡搅蛮缠的云博他有点hold不住,没走两步就被他拉住了手,“我错了,闫哲,我向你道歉。”

    “你错哪了?”闫哲怔住了,他没想过云博会道歉,却立马回击道,“你没什么错,你只是不再爱我了而已。”

    握住的双手攥得更紧了,云博否认道:“我没有不爱你。”

    闫哲今天终于第一次正眼看着他,迎上他不躲不闪的目光,“我喜欢睡懒觉,我喜欢衣服乱丢,我喜欢垃圾食品,我喜欢脑残综艺,我讨厌打扫卫生,你扪心自问,从一开始你就不知道吗?你知道,因为你爱我所以你不介意,你不爱我,就处处碍了你的眼!”

    闫哲必须承认他是有点恋爱脑的,即使他已经三十多岁了。爱情不该是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而是你有的样子我都喜欢。他可以忍受吵架,可以忍受冷战,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建立在都爱着对方的基础上。

    闫哲从不信奉“我爱你与你无关”那一套,谁真的心甘情愿当舔狗?他付出了必定索要回报,哪怕是掺和了一星半点的虚情假意,他宁可不要。

    “我没有。”云博再三说,“我没有不爱你。”

    云博不知该怎么解释,闫哲之前没给过他解释的机会,他也没有因为这种事解释过,只是干瘪地说,“我只是想让你更好。”

    闫哲叹了口气,“瓦特发明蒸汽机就是因为不想手工劳作,怠惰未必是一件坏事。我不想总是活得那么累,你也不能用你的好来定义我。”

    “那你要怎样才能原谅我?”

    “我说了你没错,谁又能原谅谁呢?”他何尝不是一直在云博的警界线上疯狂试探呢?闫哲抬头望着天上的圆月,今天居然是月中吗。

    云博有些慌了,他不怕闫哲的责问,却害怕他无动于衷。

    闫哲扳开他牵着的手,有些神游天外,“云博,你是不是根本没有追过我?”

    “啊?”云博一时接不上话,想了一想才说:“好像是。”当初在一起的过程太过水到渠成,完全跳过了追求环节。

    “就是!把好像去掉。”

    他们走到了小区的一个休闲长廊,闫哲坐到了木椅上,他从衣服口袋里拿了烟,递给云博一根。云博坐飞机回来身上没有打火机,他点上自己的烟,像是不曾分离那样烟头相对过渡了一段火星。

    吐出的烟雾模糊了双眼,闫哲有些想笑,想来是年少无知被迷了眼,要不怎么会这么容易跟云博在一起。

    “云博,你再追我一次吧。”闫哲一手撑着头,笑道,“追到了就和你在一起。”

    “好,”云博终于也笑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