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春红帐暖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5

分卷阅读55

    三春其实也没走远,她只是到了伙房里打了盆水,先把脸上的易容药洗净,然后又重新涂上一颗。这个时候离用膳还有段时间,军营里吃饭都晚,不到饭点的伙房是最安静的。

    她迅速收拾完,等到再见仲雪时已恢复了那蜡黄的模样。

    雨停了,眼看着天色已黑,仲雪起驾回府。她回去磕头谢恩,不过从她再出现到车驾远离,他再没看过她一眼。

    她心中稍安,真希望从此以后,他再也想不起她。

    一连两三天,城阳君都没有再来,三春对此甚感欣慰。

    从某种程度说,军营的日子比城阳君府还要好些,至少这里自由,不cao练的时候可以随意走动。

    那一日城阳君离开,并没给她安排什么事,她依旧可以过她无所事事的日子,无聊时会骑马出城,在汾水河游个泳,摸几条鱼烤烤,或者去她住过的陷坑躺一躺。

    第五十四章 你媳妇是我的

    自从在这里住过几天之后,她似乎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躺在稻草上望着天空,觉得天就是那么小小一块,心情也跟着平静起来。

    她去过几次后,有一回忽然发现那里被人动过,她做的稻草枕头被人换了个方向,脚底的草垫子也似乎被谁踢了一脚。要不是她一直喜欢头靠着北睡,一时还觉察不出来。

    心里纳闷,次日偷偷过去察看,竟发现城阳君躺在她的陷坑里,头枕着她的枕头,身上还盖着她的衣服,那模样不知有多悠闲潇洒。

    她咬了咬牙,心道,这城阳君真是怪癖,没事老上她家里来干什么?

    被鸠占鹊巢,这个陷坑也不想再来了,每次出城只敢在汾水河畔转转。

    ……

    这一天是个艳阳高照的日子,一大早三春便骑着马出了城。也不知是不是今天打扮的特别帅气,一路上有许多人看她。她颇为得意,就算易了容,以她的身姿也是格外吸引人的。

    来到汾水河,忽然看见她最常抓鱼的地方站着一个人。

    那是个男子,修长的身影背对着她,一动不动的站在汾水河边上。他的袍服雪白,一尘不染,似连日光都不好意思在他身上留下斑驳的影子。他的头发墨黑,更衬托出他发髻下珍珠白色脖颈的诗意光泽,他的背脊挺的很直,好像在这白杨树一样挺秀的身材中,蕴含着巨大坚韧的力量。

    她从来没见过比他更加优雅入画的男子,一种光亮至美的气息从他的面庞感染到了她,让她的心忽然间砰然一动。

    她是见过他的,在奉凌君府一次,在酒楼一次,这回是第三次了。虽离着有几步远,看得不太真切,可他脸上表情忧郁还是尽入眼底,从他的眸子中她感觉到一股深深的悲伤。忽然……她很怕,很怕他会飘然而去,会跃向汾水河……

    他,不是想寻死吧?

    不知为什么会有这个念头,她迅速跳下马冲动他身后,想要抱住他。又觉这样做太唐突,轻叹一声道:“公子可知道,若此刻你死了,那就是你在天上飞,钱在他人手,媳妇在别人床上……”

    季徇望着那滚滚汾水,心中忽有有片刻茫然,那人都死了,白骨不存,他留在世上还有什么意味儿?倒不如跳了这汾水才干净。

    他只是想想,也并没真的想跳,听到有人说话,他不禁回头,然后上……看到一个穿着魏军服饰的人正对着他笑,那笑容竟有一种久违的熟悉。

    他心情忽然转好,想到她所说的话更觉有趣,不由笑道:“这位兄弟何出此言?”

    他的笑太过纯净,好像天山的雪莲花,让人心里涌起一股沁透的凉。很舒服,很透爽。

    三春看得心中一颤,好半天才拉回被勾走的心神,笑道:“这自然是至理名言,公子可知轻生是人之大忌,你现在死了,什么都得不到,还白白便宜了那些仇恨你的人。”

    “哦?”季徇扬了扬眉,他眉毛在笑,清澈的眼睛也在忠诚的微笑着。他喜欢这个人,即便他很黑,看着也很丑,但给他的感觉却格外舒泰。

    三春可没看出他的表情变化,兀自道:“想想你那万贯家财,还有如花似玉的娇妻,你要死了,娇妻就是我的了。”说到这儿,忽想起她似乎忘了问了,忙又道:“你可娶妻了?”

    季徇含笑,“尚无。”

    三春“嘿嘿”一笑,半点没觉尴尬,心里似乎还隐隐有几分喜悦。又劝:“没娶妻那肯定也是有家财的,公子一瞧便是有钱人,总不愿意把自己的万贯家财许人吧?”

    季徇看着她,忽然冒出个念头,这个人真的好可爱!有了这个想法,连自己都觉好笑,他怎么会对第一次见面的人,产生这么强烈的好感?

    不禁一笑,“然。”

    三春继续不遗余力地说服,“既如此,别人夺了你的钱财,你还愿死吗?”

    他又笑,“否。”

    她舒了口气,把他从河边拉离,再不许他向那边迈一步。

    季徇一直看着她,那小心翼翼地护着他的样子,让他心里满满的全是暖意。忍不住问她,“你是何人?”

    她骄傲地昂起脖子,“魏军三春也。”

    季徇诧异,仔细瞧她,只见她穿着一袭军袍,袍脚上翻,塞进腰间的皮质腰带中,脚上穿着一双皮靴,大约穿了没几日,看着还挺新的。她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系一条蓝色发带,沿着双颊垂下。虽是一身军服,可气度实不像行伍之人

    眼神绕过她身上,瞥向她牵着的马,那应是军中战马,高大结实,不过让他注意的却是马身上绑的绳带。两条粗大的绳带从马背垂下,在马腹的位置做了个绳套,刚好能放一只脚。

    这个东西很少在马背上见,他很是好奇,指一指绳套,“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套脚用的。”三春在脚上比了比,表情颇为得意。

    说起这个还真是这几天的发明,七国战争大都是用战车,只有秦国有少量骑兵。魏国这些年一直致力于兴建骑兵营,从突厥人那里购置了许多马匹,训练士兵骑射。这些日子在训练场上看见骑兵策马而过,经常有人不小心从上面摔下来。

    她也是无事可做,便想着解决这个问题。就找了根绳子,又找了块皮子垫在马背上,没想两边连接上,效果居然不错,骑起来也颇为稳当。至少她一次也没从马上摔下来过。

    她今天也是一时兴起,才骑着马出了军营,这会儿想来那些路人看得恐怕不是她,而是她的马吧。

    季徇也很感兴趣,抓着绳套看了许久,这东西虽然弄的简单,但实用性却很强。没想到魏国军队里还有这样的人才。

    两人说着话,忽听得身后一阵衣袂带动风声,隐有金属之音。

    三春一惊,下意识把季徇往旁边一推,自己随后向后跃起